公募FOF"双重收费":事实是个"伪命题" 投资者不必担忧
聚焦公募FOF“双重收费”:事实是个“伪命题” 投资者不必“杞人忧天”
市场都在等待公募FOF批复,对于优势较明显的FOF产品,市场对其收费很关注,也有投资者对FOF的双重收费问题表示担忧。接下来我们采访专家、结合一些研究员的观点谈谈FOF收费问题。总体上,监管层、基金研究专家王群航、媒体研究员综合认为,不存在“双重收费”概念,投资者可以不用担心。
监管机构:明确FOF收费指引 减少双重收费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基金中基金指引》对收费问题做了明确规定,旨在减少双重收费,防范利益输送。
《指引》第五条规定:一是基金管理人不得对 FOF 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 FOF 的管理费。二是基金托管人不得对 FOF 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 FOF 的托管费。三是 基金管理人运用 FOF 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销售 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济安金信副总经理、基金评价中心主任王群航表示,所谓的“双重收费”,事实上是一个伪命题。FOF作为一种理财产品,尤其是主动型的FOF,包含了管理人方方面面的辛勤劳动,研究、决策、交易、清算、营销,等等,有支出、有成本,并且,这种劳动的成果理论上是对于投资者有益的,就应该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地收取相关的费用,否则,一种不能够有基本收入的服务,一个不能够有合理收入的行业,永远都不可能发展起来。。
对于内部FOF,以及涉及到混合FOF里投资自己公司旗下基金的情况,我们还是建议要参照联接基金收费方式进行处理,那就是:免费;对于外部FOF、内外部兼有投资的混合FOF,即投资了别人家的基金,该如何收,就如何收,
媒体研究员:完全透明市场竞争中 不必担忧FOF“二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