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轻罚是否鼓励造假上市 实控人庄敏赚9亿罚60万
近日,证监会的一纸罚单揭开了三年前旧案面纱,上市公司保千里(11.540, 0.06, 0.52%)通过九份虚假内容的协议,让重组资产评估值平空虚增2.7亿元。根据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2.74亿元的虚增金额,致使被借壳的中达股份支出股份对价达1.29亿股。
彼时,中国经济网曾发表《中达股份30亿高价卖壳 两人精准买入疑涉内幕交易》,质疑保千里30亿元的资产预估值被严重高估。借壳前三个月的股权交易显示,保千里估值仅为5.3亿,有分析人士直接指出,“保千里根本不值30亿。”
根据证监会披露,保千里借壳时通过提供虚假协议、虚增评估值的行为,让原始股东大受其利。
按持股比例计算,保千里实际控制人庄敏约获得1.29亿股中的8000万股,股东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三人获得近1040万股、400万股、260万股。
以保千里7月20日收盘价11.48元计算,庄敏多获得股票市值为9.18亿元,陈海昌、庄明、蒋俊杰三人则多得股票市值为1.19亿、4592万和2984万。
而上述的陈海昌、蒋俊杰,是在当时中达股份宣布重组方案前的12天,突击入股保千里8%和2%的股份,当即资产增值2亿元,市场当时就有猜测此次买壳存在内幕交易。
监管层的处罚是对上市公司罚款40万元,实际控制人庄敏被罚60万元,加上相关责任人的罚款,总计罚款235万元。
保千里目前市值是280亿,仅仅通过几分假协议,实际控制人就多得了9.34亿市值的股票,违法成本实在是太低,并且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近年来,通过虚假协议虚增资产的造假行为屡见不鲜。例如财务造假上市的万福生科,监管层把万福生科及公司有关责任人、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等通通罚个遍,但却没有让其强制退市,给出了只罚款、不退市的最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