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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好集团11股东被处罚 王思聪旗下普思投资被罚10万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7-05-03 20:11:10

  认定小股东未尽职责

  对于股东兼实际控制人杜晓芳及张勇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不予支持。

  另外,关于浙江华睿海越、浙江华睿德银创、宁波科发、杭州金永信润禾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认为,适用法律正确,认定事务无误。而且,小股东对九好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作为重组方的一员,在一旦上市可能获得巨大利益的情况下,不对自己投资的、即将借壳上市的公司财务状况进行透彻了解,对巨额造假的财务状况,以‘没有能力发现、不该我去发现、我保证自己提供信息真实即可’等为由推卸其信息披露责任,可见其主观上对九好集团信息披露行为的漠视程度,对资本市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毫不关心。小股东没有参与造假,但在发现造假行为上,并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有的责任,其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

  最后,对于江阴安益、北京普思投资、大丰匀耀的陈述申辩意见,证监会认为,以财务投资者、不具备经营管理权、没有能力发现造假、没有参与造假为由,不对九好集团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调查,导致金额巨大且手段拙劣的造假行为未被发现,不履行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盲目信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计结论。因此,上述当事人在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

  此外,客观上没有勤勉尽责。其出具承诺函前仅仅对自己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实和承诺,并没有去调查九好集团的财务状况,或者仅在表面层次了解九好集团的财务状况,对应当提出怀疑的财务问题没有提出合理怀疑,在信息披露问题上没有尽到小股东应尽的责任。

  鉴于这些情况,证监会对杜晓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张勇等股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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