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IPO中止审查 股东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案
来源:界面
因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将被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锦龙股份(20.470, -2.27,-9.98%)(000712.SZ)不仅自身定增计划被迫中止,其参股的东莞证券IPO也中止审查。
早在今年年初(2017年2月14日),锦龙股份就收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发出的《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告知书》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已侦查终结,拟移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
结果,这次诉讼给锦龙股份带来两次强力的冲击。首先,其自2014始,一波三折的定增计划因为此次诉讼而被迫再一次停摆;其次,其参股的东莞证券也因本次诉讼而导致IPO中止。
5月2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了中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表示,因鉴于上述该案件对锦龙股份可能产生的影响,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研究,锦龙股份董事会同意终止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事实上,锦龙股份该次定增案始于2014年11月6日。在这份定增案的初始阶段,锦龙股份宣布,拟以不低于16.35元/股的发行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4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用于偿还锦龙股份借款17.36亿元和补充锦龙股份流动资金。
然而,在2015年8月12日,锦龙股份却自己中止了此次定增,理由是: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锦龙股份实际情况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审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董事会同意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但同时重新筹划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