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会议表态:防控金融风险监管升级 加强监管协调
近年来,基金管理公司的子公司发展迅速,截至2016年7月底,79家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的管理规模突破11万亿元,一些问题和风险也日益显现。
2015年3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曾发布实施《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然而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暴露出业务失范等诸多问题。在对“八条底线”内容向业内征询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
该文件正是着眼于正本清源、划清底线、强化约束,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违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实施过度激励等问题的规范。
2016年8月12日,证监会进一步完善规则,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加强私募风险管控。
保监协调配合
保监会和银监会虽然有很大差异,但在交叉金融产品层面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属于资金方。除了密集发文的银监会,保监会也打破沉寂,近期主要发布保监发34号文与保监发35号文。
4月20日,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保险业少数公司发展模式激进、治理结构不完善、偿付能力下降和盲目跨领域并购等“乱象”,保监会首次提出“严”字当头,更要求监管系统勇于担当、落地见效和强化问责。
3日后,保监会又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行业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各保险公司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一线责任,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