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金融反腐 利于恢复投资者信心
一是由于金融业本身就跟货币打交道,资源不仅丰富,而且实施利益输送时比实物资源更为方便轻松;二是由于目前金融业高度管制,有权者轻轻一个动作,就能决定大笔资金的分配结果。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前局长谢平、金融稳定局局长陆磊做的一项关于我国金融腐败的研究显示:监管腐败程度与监管权力介入市场的直接程度有关,能够直接决定融资便利的监管部门被腐败侵蚀的可能性更大。
反腐之所以有必要深入到金融领域,一是腐败的存在,侵蚀金融监管职能的发挥;二是金融领域方面的腐败,打击投资者信心,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管是为了服务市场,使后者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而当权力凌驾于金融市场,主动进行寻租,监管就完全变了味。当监管体制难以发挥作用时,金融市场的各种混乱,自然也就难以避免。
股市、债市、银行等金融领域存在的腐败,破坏市场公平。各种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存在,投资者哪还有什么信心去进行稳健投资。这种情况的蔓延,最终伤害的其实还是金融市场本身。一个缺乏信心支撑的市场,不可能发展壮大。蹒跚发展的中国股市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金融腐败的蔓延,与各种不当审批存在密切关系。我国金融业务日趋复杂,为降低金融风险,有关部门设置了诸多审批,这些审批是否都需要值得审视。各种应保留的金融审批,其裁量权的行使可以适度增强合议制,而非过度集中于“一把手”。
金融监管的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消除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得以发生的土壤。
继续深化金融反腐,对于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和金融市场,非常有必要。强力推进金融反腐,既有赖于纪检部门的事后调查,也需要金融体制改革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