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股份高送转转眼间变卦:主要是为了符合监管要求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7-04-08 13:00:27
收入及利润双降
盐湖股份的年报显示,2016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3.64亿元,较上一年减少约5.18亿元;实现净利润3.41亿元,同比减少了约2.18亿元。
事实上,这3.41亿元利润中还包含了处置上海富友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参与青海水泥债务重组所获得利益,总额约4.9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2016年盐湖股份的净利润实为-1.24亿元。
既然业绩不尽如人意,自然也就没有必要进行高额利润分配。
经与会董事讨论,盐湖股份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10转5派0.2”,预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3714.78万元,约占当期利润的10.89%。
这一分红数额完全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3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上述两份文件指出:“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连续3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014年盐湖股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10派0.86”,2015年则为“10派0.31”,分别占当期利润的10.50%、10.30%。
简单测算可知,他们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约占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1.69%,超过了规定的30%。
“此利润分配方案更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盐湖股份方面表示。
事实上,近些年盐湖股份遇到了比较大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