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等39家公司小散可以索赔了 看看是不是你跳过的坑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7-03-15 20:57:17
(6.410, -0.05, -0.77%)虚假陈述案。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营销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名义进行营销。大智慧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该案前期就有900余位投资者提起索赔,索赔金额高达1.85亿元。
39家公司的适格投资者可以索赔
以鞍重股份为例,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告诉记者:“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5月28日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且在2016年5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均可向鞍重股份及九好集团等发起索赔,要求其赔偿投资者的投资差额等损失。”
这只是投资者索赔领域的冰山一角,尤其是在部分案件已有投资者获赔的情况下,为防止投资者错过挽回损失的机会,许峰律师团队特地梳理出了9件已有投资者胜诉且仍在诉讼时效范围内的案件,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及时提起索赔,以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获赔机会!
(9件已有投资者胜诉且仍在诉讼时效范围内的案件)
不仅如此,许峰律师还提醒各位投资者,以下30个案例已受到证监会处罚或被给予处罚事先告知,投资者可进一步询问相关案件的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可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