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财富股票

保监会处罚姚振华殃及韶能股份 前海人寿还持有哪些股票

来源:莲花财经  发布时间:2017-03-05 22:49:15

 保监会对前海人寿的处罚余波未了,韶能股份(8.110, 0.04, 0.50%)定增方案涉及公司实控人变更为姚振华,导致上周被交易所二度问询。

  上周(2月27日至3月3日)交易所共计发出各类问询函27封,高送转仍然是热点,相关问询函多达4封,而年报问询函则有2封;2月28日,随着中小创公司业绩快报披露完毕,暴露业绩变脸的公司被交易所高度关注,匹凸匹(10.980, 0.00, 0.00%)GQY视讯(11.800, -0.98,-7.67%)亿通科技(12.190, 0.21, 1.75%)均因为业绩变脸被问询。

  处罚余波未了

  因第一大股东前海人寿及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姚振华等相关责任人员被保监会作出行政处罚,韶能股份(000601)2月27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是否会受此影响。

  韶能股份2015年12月披露,拟向前海人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定增募资不超32亿,发行完成后,前海人寿及钜盛华持有公司超过30%的股份,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姚振华。目前该事项已获证监会审核通过,但尚未收到书面核准文件。

  3月2日晚间,韶能股份回复深交所称:收购人前海人寿不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姚振华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对前海人寿的行政处罚事项未涉及上市公司及收购人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前述行政处罚结果暂未对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回复,深交所显然不满意。3月3日,深交所随即二度问询,要求韶能股份说明,作出“姚振华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认定的具体依据,是否不认定姚振华为上市公司的收购人。

[1] [2] [3]  下一页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