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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开四张罚单 ST慧球乱象炮制者集体遭终身禁入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7-02-25 15:39:49

  证监会认定,ST慧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此外,ST慧球的披露渠道违反法律规定。

  证监会拟决定,对ST慧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鲜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董文亮等四名原董事、原董秘陆俊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 万元罚款;对刘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20 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拟认定鲜言、董文亮、温利华、李占国、刘光如、陆俊安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上述六人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顾国平“潜伏”被罚

  另一份告知书则揭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面的不实披露问题,早在顾国平入主时就已经存在。顾国平对外正式以公司实控人身份亮相是2016年的1月9日;但是,其真正入主时间提前了至少一年。

  经监管认定,不晚于2014年12月29日,顾国平通过指定第三方中信证券(16.710, 0.05, 0.30%)持有公司3.8%的股权,并通过与ST慧球股东及重组方的协商、协议安排,成为公司董事长及法人代表,并实际掌控公司董事会,对ST慧球的重大合同签订、股权结构变更等重大事项均具有决策权,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的行为。

  但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8日,ST慧球在《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多达22份临时公告中,均披露ST慧球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证监会认定,公司披露的上述公告均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所述违法行为。证监会认定,顾国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对虚假信息披露负有直接责任,是公司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据此,证监会对ST慧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顾国平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同时拟认定顾国平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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