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案一审开庭审理:控制近百人账户 勾结13家上市公司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青剑)由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案,12月5日、6日在青岛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经查,2009年至2015年,徐翔成立了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泽熙资产管理中心等多家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伙企业(统称“泽熙公司”),由徐翔实际控制,发行“泽熙1期”至“泽熙12期”,以及“泽煦”“泽熙增煦”“瑞金1号”等信托产品(统称“泽熙产品”),进行证券投资。
在妻子应某的配合下,徐翔以亲友、泽熙公司员工、员工亲友等人名义,开设大量证券账户并控制、使用,以自有资金注入上述账户,指令应某等人具体操作。徐翔还与被告人竺勇等人约定,由他们自筹资金,以本人及亲友名义开设证券账户,而后根据徐翔指令买卖股票,获利与徐翔按比例分成。通过上述方式,徐翔实际控制了近百人的证券账户。
2012年至2015年,王巍成立极限资产管理公司、克州喜马拉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金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这些公司账户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其间,王巍还以亲友及公司员工名义开设近20个证券账户,并实际控制,进行股票买卖。
2010年至2015年,徐翔单独或与王巍、竺勇共同与13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另案处理)合谋后,按照徐翔等人要求,由这些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发布利好信息的时机和内容,然后由徐翔、王巍、竺勇利用合谋形成的信息优势,通过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择机进行相关股票的连续买卖,与上市公司共同操纵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并在股价涨至高位时进行抛售,从中获利。
青岛市检察院公诉人在庭审中利用多媒体向法庭出示了指控被告人徐翔、王巍、竺勇操纵证券市场的13组1000余份证据及综合证据,3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在法庭最后陈述中,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请求从宽处罚。青岛市中级法院将择期宣判。
在该案公开开庭审理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