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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拟挂牌转让海南销售39%股权 进一步推进混改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6-12-19 19:08:31

 原标题:中国石油(7.700, 0.09, 1.18%)拟挂牌转让海南销售39%股权

  □本报记者 刘杨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中国石油正在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中国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海南销售”)39%股权,挂牌价格为6.12亿元。

  这是继上月中国石油拟挂牌转让海南销售10%股权后又一次挂牌转让。若两次股权均顺利转让完成,则中海炼化和南海发控将共同持有海南销售49%股权,中国石油持股比例降为51%,仍拥有绝对控股权。

  接连两次股权转让

  挂牌信息显示,以2016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海南销售净资产总计15.7亿元,转让标的的对应评估值为6.12亿元。根据财报,2016年1-7月,海南销售的营业收入为14.86亿元,净利润2638.46万元;去年全年的净利润为6749.04万元。

  此前,中国石油已经启动海南销售股权转让工作。11月23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中国石油拟以1.57亿元挂牌出售海南销售10%股权。

  商务部反垄断局发布的《中海炼化收购中石油海南销售公司股权案集中经营公示表》显示,中海炼化拟收购海南销售39%股权,海南发控拟收购海南销售10%股权。若两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则中海炼化与南海发控将共同持有海南销售49%股权,中国石油对海南销售的持股比例降为51%,但仍拥有绝对控股权。

  中海炼化是中海油旗下全资子公司,海南发控则由海南国资控股,二者均为国资属性。

  中国石油在本次挂牌转让中对受让方提出的交易条件是:本次交易须为一次性付款;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提交获得转让认可的企业存续发展方案;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与原股东对海南销售启动增资,增资额预计不少于5亿元等。

  进一步推进混改

  中企研究院研究员李锦认为,中国石油接连两次对海南销售的股权转让均在国资之间进行,尽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混改,但也是产权多元化的有益尝试。

  相比于国资间的股权划转,业内更为关注的是中国石油销售端的混改进程。中国石油高管曾公开表示,公司销售板块的混改已被列为中国石油的改革方向之一。

  事实上,中国石油已经以新疆为试点,开启了混改之路。2015年11月27日晚,广汇能源(4.900, 0.03, 0.62%)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广汇科技与高铁开发、中石油新疆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运营加油加气站项目。

  业内人士指出,一直以来,“三桶油”对引入民资参与混改的热情很高,一方面这符合国企改革的方向,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三桶油”改善现金流。不过,在新疆销售板块混改“试验”开始之后,中国石油在混改上的进度仍较为缓慢。

  相比之下,中国石化(5.520, 0.01, 0.18%)的混改推进速度则要快很多。2015年3月6日晚,中国石化公告称,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混改交割完毕,25家投资者已经向销售公司缴纳共计1050亿元的增资价款,完成率98%。今年12月13日,中国石化又公告称,拟由中国人寿(23.590, -0.19, -0.80%)及国投交通以现金共计228亿元认购管道有限公司50%股权。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中国石化对管道公司的引资有利于其进一步扩大此前销售板块的混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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