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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资调查:最高5倍杠杆 线下配资公司低调开展业务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6-11-30 19:14:41

  律师:互联网平台配资涉四大风险

  证监会此前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拒绝场外配资等非法证券期货经营活动,依法开立账户、开展投资,不要委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之外的其他机构处理证券期货交易委托指令。

  “虽然不一定查,但用互联网配资平台配资涉及四大法律风险,包括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刑事责任风险和私设资金池的问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认为。

  在民事法律上,张远忠告诉新京报记者,客户与配资公司的借贷合同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平台出借证券账户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禁止性规定。

  新京报记者查阅《证券法》第八十条,当中明确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在行政法律风险上,可能会被证监会查处。”在他看来,证监会禁止场外股票配资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证券。“继续从事场外配资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证监会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外,张远忠认为,互联网股票配资实际上是融资业务,需要证监会审批,无证经营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平台是P2P公司的话,平台公司可能涉及私设资金池,违反相应的监管规定。

  新京报记者留意到,一家名叫“配资门户”的网站上,首页就有多条关于配资平台的曝光维权信息。

  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 宓迪 金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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