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彩在线否认"利益输送":分配经董事会同意
中彩在线否认"利益输送":分配经董事会同意
北京中彩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彩在线”)对此前媒体报道其涉嫌利益输送一事做出回应。该公司否认存在报道中提及的“利益输送”问题,并表示,以往报道中公布的中彩在线收入是没有扣除成本的业务收入额,而在分红方面则需要通过包括中彩中心在内的股东一致同意。
此前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运营商北京中彩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彩在线”)已由名义上的国有控股企业悄然转为由高管个人掌控,该公司高管被指利用职权隐瞒监管部门向“关联方”暗存利益输送,涉及金额数十亿元。此报道发出后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影响。27日,中彩在线董事、中彩在线第三大股东北京华运中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熊杨武接受了中新网产经采访,就此前报道中所涉热点话题做出回应。
中彩在线总经理贺文是否用不正当手段控制公司?
《经济参考报》报道中称,负责“中福在线”即开型福利彩票独家运营的中彩在线公司由中国福彩中心、北京银都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新天地”)、北京华运中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中兴”)三方共同发起成立,出资比例分别为40%、33%和27%,董事长由中国福彩中心委派,按此协议,中国福彩中心是中彩在线的控股股东。此外,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报道中称,中彩在线总经理贺文通过控制公司的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即银都新天地和华运中兴),使得中彩在线名义上为国有控股,实际已被总经理贺文个人曲线掌控。
对上述报道,熊杨武表示,报道中关于中彩在线股权结构的内容是属实的,贺文也确实是银都新天地和华运中兴的主要股东。但对于贺文用不正当手段控制企业的说法,熊杨武予以否认。他表示,自2002年7月中彩在线公司设立之初,贺文就是银都新天地和华运中兴两家民营企业的主要股东,之所以注册上述两家公司,也是依据民政部和中彩中心在注册成立中彩在线公司的具体要求。
熊杨武称,中彩中心一直对中彩在线公司的运营决策具有主导权和实际控制权。中彩中心关于中福在线即开票和中彩在线公司的所有决定,中彩在线公司至今均无条件执行。中彩在线公司在成立之后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决策流程也一直依照重大事项董事具有一票否决权的原则。
中彩在线公司到2014年底取得了多少收入?
此前媒体报道中称,中彩在线公司每年从中福在线项目收取彩票总销量约5%(前三年为6%)的报酬,减去中彩在线付给下家设备供应商的约1.7%,还余约3.3%,自运营以来粗略计算,到2014年底中彩在线已收取了约40亿元的收入,根据股权比例,贺文掌控的公司对应的权益高达20多亿元。
而中彩在线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12月底,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累计筹集彩票公益金近305亿元。中彩在线公司按彩票销售额提取5%比例的综合服务费用,按这一比例,截止到2014年底,中彩在线累计收入达到60多亿。但熊杨武称,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到中彩在线公司的股东分红为并未扣除成本的企业收入额。
他表示,在中彩在线提取的5%综合服务费用中,早期要将其中的40%(相当于彩票销售额的2%)支付给天意电子作为终端设备费和维修服务费,近两年该比例降低至1.7%。按这一比例计算,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彩中心从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累计获得管理费及分红收益共计超过18亿元,银都新天地和华运中兴累计分红约7亿元。熊杨武称,向股东的每一笔分红都需经中彩在线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所以并不存在利益非法流入个人手中的概念。
贺文与天意电子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此前报道中提到,2005年6月,中彩在线规避招投标程序,在总经理贺文的操控下,与东莞天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电子”)签署合同,该合同规定由天意电子向中彩在线独家供应“中福在线”项目的终端机,合作报酬为彩票总销量的2%(2012年改为1.7%),而贺文本人同时是天意公司股东。报道中质疑,贺文通过天意电子和中彩在线签订的独家终端机供应商合同进行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