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千吨有毒垃圾倾倒安徽凤台县淮河河道 七人被控刑责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时间:2016-10-19 19:34:36
去年10月30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凤台县刘集乡山口村村民集体出现恶心、呕吐、头疼症状,村庄对面淮河河道内被人倾倒了上千吨不明废弃物一事。记者昨日从淮南中级法院获悉,此事为一起跨省偷倒有毒有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案件,7名当事人被控刑责,我省环保联合会同时提起公益诉讼。跨省偷倒处为淮河水源地经查,偷倒物为1400吨生活垃圾,是从浙江“乘船”来到凤台县境内填埋的。 2015年7月,王某以阜阳市永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浩公司”)的名义分别与浙江桐乡市乌镇镇政府、濮院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梧桐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桐乡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签订了《生活垃圾委托处理协议》,该协议约定由永浩公司将生活垃圾运输至安徽阜阳焚烧厂处置。此后,王某以船只运输的方式从桐乡市濮院砖瓦厂将大量生活垃圾陆续运往阜阳市淮河水域。 2015年9月,王某明知高某等人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将生活垃圾交由高某等人处置,结果他们商定直接将垃圾运至凤台县刘集乡山口村等处掩埋,掩埋地属于淮南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污染环境7人被控刑责案发后,公安部门同时展开侦查,涉案人员陆续落网,今年9月5日,凤台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等7人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开庭当天未宣判。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0月初,王某急于将滞留在阜阳淮河水城的垃圾处理掉,遂联系高某让其帮忙处理。高某联系许某甲,许某甲、詹某甲、陈某决定将垃圾卸在凤台县山口村淮峡码头西南角河滩处,10月21日晚,詹某组织车辆在陈某、詹某甲等人经营的码头,将垃圾转运到这里挖好的坑内掩埋,直至10月26日凌晨方将两船约1400吨垃圾掩埋完毕。掩埋期间,许某乙、盛某按照许某甲的安排,在现场负责组织卸船、掩埋垃圾。省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安徽省环保联合会将王某、高某等8人,王某的公司以及浙江桐乡市乌镇镇政府、濮院镇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共同告上法庭,今年11月1日,该案将在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省环保联合会起诉要求,依法判令各被告赔偿因排除环境污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525407.33元;并判令各被告就违法处置垃圾的行为通过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