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环保执法:茅台酒厂及“老干妈”被公开处罚
本报记者 郄建荣法制日报9月26日消息,都说新环保法是长了钢牙利齿的,那要看它咬了谁!在贵州,这一点不容质疑。
茅台酒厂、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无疑都是“老虎”级别的大企业,在贵州省环保厅厅长熊德威看来,大企业违法了一样要接受处罚。
新环保法实施后,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环保、公安、检察院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违法案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一律追究行政责任。
“如今在贵州,环保执法已不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今年年初,贵州省政府将‘利剑’行动提升为‘六个一律’环保‘风暴’。”近日,贵州省环保局环监局局长田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贵州省开展环保执法行动以来,仅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就有142起。
花溪废机油案被公安部挂牌督办
从 2014年6月开始,贵州省织金县夏大平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租用花溪区城乡接合部的民房空地非法转移、处置废机油,将含水废机油抽入隔油池内进行 水油分离、除渣等初步处理,废渣倒入路边垃圾池内焚烧,含油废水排入渗井或渗坑中。到2015年2月,共排入约1500公斤,不含水的废机油被非法销售, 共售出约400吨,现场露天堆放约25.26吨。
“这起案件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据田获介绍,这起案件也是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贵州省查处的首起非法处置废机油涉重金属犯罪案件。在这起案件中,已有6人被捕,仍有部分嫌疑人逃到国外。
今年7月7日,贵州省清镇环保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夏大平被以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事实上,贵州省查处的此类案件还有很多,比如:玉屏县湘盛化工有限公司非法转运处置危废案涉贵州、广东、湖南三省,影响较大,主要负责人已被刑拘;
麻江县宏发硅业有限公司重金属超标污染环境案,凯里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庭审,被告单位贵州省麻江宏发硅业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及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和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