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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北青网  发布时间:2016-10-10 23:13:39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4年,全国共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4.1%;2015年,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和深圳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约14%。

  有了调整周期和平均增幅,还需要在哪里增加含金量呢?社保和公积金!《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但社保和公积金并不在内,这就给本来就不高的最低工资增添了“变数”。

  为此,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规定,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有些省份则并非如此——在本就不高的最低工资中减去几百元,劳动者拿到手的钱减少令人“窝心”。

  还有哪些要期待?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则提出:“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

  周天勇指出,这正切合了发展的需要——我国要从以低劳工成本为竞争优势转向以高素质劳动者和与之相匹配的薪酬水平,以及产业升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为追求目标。

  专家认为,工资增长虽然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但应当看到它必然带来消费增长,进而构成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必定带来良性的经济发展,良性的经济发展又必定为正常的劳动者报酬增长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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