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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遗嘱库发布遗嘱大数据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6-10-09 23:38:31
  “在这些遗嘱中,涉及到的遗产88%为房产。”陶建英说。

  遗嘱 免纠纷

  侄儿不管老太财产遗赠志愿者

  在遗嘱库的5532份遗嘱中,刘女士的遗嘱颇为特殊。去年,她找到遗嘱库的律师,要求把20万财产全部赠给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人。

  据介绍,刘女士是汉源某单位的退休职工,无儿无女,只有一个亲侄子住在成都。退休后,她从汉源搬来成都,住在侄子家。不久后,因与侄子一家关系处得不愉快,她从侄子家搬了出来,在成都青羊区租了一套房子住。     “搬出之后,刘婆婆的侄子并没有经常看望她,家里电视出了问题,侄子也不去帮忙。”陶建英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一位关爱老人的志愿者。之后,志愿者经常去老人家里帮忙洗洗涮涮,整理家务,还陪她聊天,一相处就是20年。反倒是她的侄子,极少上门看望老人,老人住进养老院时,侄子甚至写下承诺书放弃对老人遗产的继承,并做了公证。同时,在律师的见证下立下遗嘱,老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志愿者。

  之后,刘女士的单位授权志愿者作为她的监护人,处理老人的一些事务。“就连老人病危去世,也是养老院、单位和志愿者三方共同处理的,侄子并没有出现过。”陶建英说,老人去世后,侄子突然不认可老人的公证遗嘱,拒不签字,几经劝说才签了字放弃法定继承权。

  “如果不是刘婆婆事先立好了遗嘱,她这种将遗产全部赠送给没有血缘关系人的做法,很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纠纷。”陶建英说。

  提醒

  不立遗嘱独生子女或不能全额继承

  近年来,遗产继承纠纷呈日趋增多趋势。陶建英认为,这种现象一方面折射出当今社会亲情、道德、法律等诸多方面的碰撞,同时也反映了公民在运用遗嘱处理财产方面存在3个误区。

  只有独生子女老人要不要立遗嘱?

  误区:许多老人认为只有一个娃娃,财产迟早都是他的,不需要立遗嘱。

  律师说法:陶建英说,这种观念可能会影响到财产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如果老人先于自己的父或母去世,那么独生子女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将参与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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