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布高考“眼镜门”调查结果:几方都没过错
10点24分20秒,检测到24号考生时探测仪有振动,乙监考员检查24号考生眼镜并将其眼镜交甲监考员检测,后将眼镜还给该考生。
请示后监考员收走两考生眼镜
针对发现的情况,后来乙监考员在考场门口向楼层纪检员和池州市教体局巡视员汇报;根据相关要求,10点36分48秒,乙监考员先后将2号、24号考生眼镜交给主监考,摆放在主监考前讲台上。
11点06分45秒,乙监考员根据通知还眼镜给24号考生,11点06分51秒,乙监考员还眼镜给2号考生。
[处置]教体局:监考员处置符合规范
石台县教体局称,语文学科考试结束,接到一考生家长反映监考员工作不规范后,县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考试监控视频进行回放核查,并找到该考场三名监考教师和楼层纪检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媒体公布了调查核实情况。
石台县教体局认为,在整场考试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的要求。探测仪出现误判,为什么?
这事目前有个待解的谜,两个考生的眼镜确实不是作弊工具,两副眼镜在考前顺利通过探测,而在考试进行中却触发探测仪“报警”。一个考场那么多考生戴眼镜,为何只有这两人的眼镜触发“报警”?
这是眼镜的材质问题?是手持探测仪的问题?还是监考员操作问题?
监考老师受指责,冤不冤?
一名接近涉事监考员的人士告诉记者,他和那名监考老师聊过此事,她是个工作很认真的人,也不是第一次参加监考了,发现探测仪“报警”后,她也是在请示了巡考员后按要求收走两名考生眼镜的,在这件事上被人指责她有点“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