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教师因小学语文教材存“瑕疵”打10年官司 从未胜诉
彭帮怀认为的“瑕疵”还有很多,虽然有些问题值得进一步商榷,但他坚持认为,不应该将争议引入到中小学课本中,“在基础教育阶段,教材应该尽量统一,便于将来全国统考”。
彭帮怀说,这些年,他把在教材中发现的问题都整理了出来,也曾给出版社写信反映,但都石沉大海,他最终只好选择诉诸法律。
期待已久的开庭审理
2015年8月,彭帮怀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法院宣布立案。
2015年9月底,彭帮怀又致函教育部,依法申请教育部公开审定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的相关信息。
当年10月,彭帮怀收到回复:“目前教育部正组织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语文》教材进行修订审查,教材正在审查中,各版本教材尚未审定,因此尚无教材修订本审定的有关文件。”
彭帮怀不服,又申请行政复议。
今年1月6日,教育部行政复议办公室答复称,“经与基础教育二司沟通,相关教材在2001年~2004年经教育部审定通过使用,为使教材更加完善,编写组对个别内容进行了微调,并在书脊处加印了‘2015修订本’字样,但未向教育部报备。”
获得“未接到微调报备”的回复后,彭帮怀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这个教材使用了15年,一直在改,但这些改动都没有得到教育部的审定”。
彭帮怀拿出新老版本的教材对比后发现,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与该版本初审通过(2001~2004年)的教材相比有不少删改之处,据其不完全统计,仅增删的课文就有19篇。
《中小学教材编写与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编写教材事先须经有关教材管理部门核准;完成编写的教材须经教材审定机构审定后才能在中小学使用”。彭帮怀据此认为,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2015年修订本)是未经教育部审定的非法出版物。
1月6日,郑州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彭帮怀状告苏教版小学语文教材有缺陷一案。收到教育部的答复后,彭帮怀在法庭上增加了新的诉讼请求:“对所购教材退一赔三,责令召回本案所涉及的非法出版物,并要求判决被告公开道歉。”但是,出版社方面提出了异议,法庭宣布延期审理。
6月1日,该案再次开庭,彭帮怀又增加了一条诉讼请求:就本案所涉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就本案所涉问题依法处理,完善教材的管理评价机制,比如第三方评估等。
“无证据证明教材有问题”
法庭上,作为被告之一的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代理律师答辩称,该套语文教科书系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材审定工作办公室审定的教材,是合法出版物。彭帮怀称教科书存在产品缺陷是个人意见,未经有关部门认定。并且,彭帮怀现有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教科书内容违法或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因此,教科书并无产品缺陷。
对于彭帮怀所诉教科书没有按《新课标》编写,出版社认为,彭帮怀对教材编写工作进程的认识不足。代理律师表示,教育部虽然在2011年出台了《新课标》,但是对语文教材的编写和送审工作从2013年开始,直至2016年才通知,自今年秋季起,使用按《新课标》编写的教材,之前一直沿用老课标的教材,这是遵照教育部要求的。此外,在教科书上封面及编写说明里,都注明编写依据为2001年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