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婚姻的尴尬境地
原标题:过不下去就离:谁偷走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
(一)
今年初春,面庞清瘦的农民李须来到河南省宁陵县法院,递上民事诉状,希望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官帮自己劝回远在杭州的媳妇,一起好好过日子。
时光回到2011年元月,25岁的李须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大2岁的张燕。那时,离过婚的张燕带着1岁多的女儿欣欣过日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感觉还不错,不到20天就办了婚事,共同生活。
2013年,张燕外出打工,欣欣由李须的父母帮助照顾。张燕在外出打工的过程中,接触的人越来越多,视野开始改变,渐渐嫌弃了老家农村的生活,跟挣不了大钱的李须也起了嫌隙。
2015年正月初六,张燕不辞而别,从此任凭丈夫如何劝说,甚至带着欣欣找到杭州,她也无意回头。最后,张燕偷偷从丈夫家拉走全部嫁妆,带走女儿。李须的婚姻名存实亡。
“如果她能回来,你还能和她共同生活吗?”法官问。
“如果她能回来,我们再生个孩子,我就不离婚了。”李须弱弱地表示。
事与愿违。经法院通知,从杭州赶回来的张燕态度坚决:“我这次回来就是专门办离婚的。”她衣着华丽、打扮入时,一切的一切,与李须看起来格格不入。
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今年3月22日,这对半路夫妻又半路分手。
该案的审判员、宁陵县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锋抚额苦笑:“这种事在农村越来越常见。一些青年农民工在外打工开了眼界,学城里人追求个性、时尚,婚姻的随意性、脆弱性加剧,稍有坎坷便离婚。”
(二)
宁陵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是战国四君子之一信陵君的封地。2014年3月,该县法院根据家事案件占比大的现实,把家事案件从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