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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疫苗案货源疑来自9家药企 食药监局下令彻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6-09-28 22:09:45
  广东通报男童注射疫苗死亡与非法疫苗案无关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中坝镇一名4岁男童在注射疫苗后,莫名死亡。21日下午,广东省卫计委回应称,河源疫苗事件与山东问题疫苗无关,男童死亡的具体原因尚在调查中。

  3月19日,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向社会公众通报称,3月4日上午10时,该县中坝镇一名幼儿沈某某(男,4岁,中坝镇塔凹村人)在中坝镇欢乐幼儿园由中坝卫生院医生注射了一支A+C群流脑多糖疫苗以及服食了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当天下午2时30分许,沈某某出现发热症状,先后送中坝卫生院、紫金县人民医院、河源市人民医院、广州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等医疗机构救治,经抢救无效,于8日上午8时20分死亡。

  3月8日,该县疾控中心对同批次疫苗进行封存。经家属同意,3月10日下午,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死者遗体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将在30个工作日后出具。待尸检结果出具后,市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将马上进行调查诊断。调查诊断结果出具后,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对该事件进行处置。

  针对河源男童死亡是否与山东问题疫苗相关的问题,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昨日对外公布,河源男童所注射疫苗均为一类疫苗,而山东流出的问题疫苗是属于二类疫苗,二者并无相关性,河源疫苗事件发生原因尚在调查中。

  文/本报记者 邢颖

  进展

  各地食药、公安、卫生三部门将联合办案

  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药、公安与卫生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非法疫苗案件处置工作,并于每日17时前将工作进展分别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和国家卫计委。

  针对山东省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将密切配合,对涉及本地区的嫌疑人尽快核实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对属于销售上线的,应当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情况;对属于购进下线的,应当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销售去向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要逐案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此外,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安部门对查实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的,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查明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要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联合工作组应当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日逐级向上级联合工作组上报。省级联合工作组需将本地区情况汇总后,于每日17时前分别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案件查办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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