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发生200多起城市内涝灾害
国外城市也曾经历相似过程,逐步形成了“先地下、后地上”城市建设拓展模式实际上欧美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经历了较长的时期,城市开发建设也是逐步摸索完善的过程。政府要规划建设一片城市新区,将地下骨干管网等基础设施放在优先地位,先行完成建设,这样开发商买地才肯出好价钱,并易于利用贷款、融资的办法筹集基础设施建设的先期投入,这就使其形成国外城市管理部门在设计规划到城市建设过程中“先地下、后地上”发展模式的基本动力机制。
日、韩等国家也经历了城镇化十分迅猛的阶段,当时也难以避免“先地上,后地下”的发展模式,同样遭遇过城市洪涝频发的困境,其后都为防治城市水患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和代价。
根治城市内涝需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模式开发城市土地,同时积极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一是城市规划和建设阶段必须重视防洪排水。构建完整的内涝防治体系要从三个层次进行规划,一是流域规划、二是城市规划、三是社区规划,不同层次规划,解决不同的问题,因地制宜探求各自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排水设施进行系统规划,将水利与市政规划设计相结合,从源头编制雨水控制、利用调蓄设施的规划,合理规划建设用地,对于现有的内河道和沟塘等具有蓄洪、排涝能力的区域不要随意填埋侵占,在道路设计上尽量减少地面硬化面积,多采用入渗型路面,增加绿地面积,不但美化环境,也可以增加雨水的下渗和含蓄。
二是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模式开发城市土地。对于城市开发的新区,采用修建共同沟(供水、供气、供热、供电、供油、通讯、网络、排水)的方式,来形成骨干排水管网,要以立法的形式来推进“先地下,后地上”的开发模式,并规定不能因开发而加大固有的外排流量。
三是加速海绵城市建设。建设海绵城市能改善人居环境,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少城市热岛效应、减少城市洪涝造成的损失,使土地被有效地增值利用。实现其经济、社会、环境等利益最大化。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国际经验表明,人口城镇化率在30-60%期间是一个国家或区域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而我国的进程更为迅猛。在前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太多的背景下,城镇化加重水灾风险的过程还没有结束,前期的快速经济发展造成的压力还在继续加大,挑战还在继续增强。尽早遏制我国城市内涝灾害频发且严重的态势,治理好城市内涝灾害,对于我国城市化平稳发展推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