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总面积十年减少8.8% 保护立法加快推进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6-09-25 20:26:33
正在加快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目前国家层面的湿地法律缺少完整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给湿地的执法操作性和执行性带来困难。”该书指出,湿地保护立法严重滞后,在森林、草原、海洋、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中,唯独湿地没有专门的国家立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大多数从湿地的水、土壤、生物的单一要素来考虑,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从保护整个生态系统角度考虑湿地保护。
据介绍,湿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生态系统,在具体管理措施上,也需要采取综合的管理措施,以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或流域为整体综合管理,分散、分别和单独的管理模式必然导致湿地开发利用和保护问题,导致不合理利用现象屡禁不止。
目前,国家层面的湿地立法正在加快推进。2013年,国家林业局出台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并于当年5月1日实施。目前国家正在加快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保护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使湿地资源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介绍,该系列图书和电子图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湿地政策法规制定、履行《湿地公约》和开展国际合作等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相关科研机构提供了湿地方面的基础研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