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去年全国338个城市有73个空气达标
相关
国务院首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4月25日上午,《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作了上述报告。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
去年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陈吉宁在报告中称,2015年全国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但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仍然突出。
就空气质量而言,去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达标,占21.6%。优良天数比例76.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3.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超标42.9%,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87微克/立方米,超标24.3%。
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30起
陈吉宁表示,在环境风险方面,突发环境事件呈下降趋势,核与辐射安全仍可控。
据悉,2015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330起,同比下降三成。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从2010年的14起下降至2015年的2起,放射源事故发生率下降到万分之一以下的历史最好水平。但同时,陈吉宁认为,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日益凸显,12%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足1公里。
去年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
陈吉宁透露,去年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8000余件,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近3800件。
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34%。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全国共检查企业177万家次,查处各类违法企业19.1万家,责令关停取缔2万家、停产3.4万家、限期改正8.9万家。
此外,陈吉宁说,去年每月公布《环境保护法》执行情况,及时主动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等环境信息,公布数据弄虚作假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74件。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全国共收到并办理举报线索超过1.3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