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失业率可作为宏观调控重要目标
国家统计局近日表示,今年7月起将开始进行劳动力试调查,并且按照国务院部署,尽快向社会发布完整数据。
相比此前中国定期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的优点在于,其调查对象不仅覆盖城镇常住人口,还包括居住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此外,失业人员即使不参与登记,也会被纳入统计指标。因此一般认为,调查失业率比登记失业率更能全面反映就业状况。
当然,统计工作的目的,除了全面、动态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更在于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而调查失业率所反映的就业状况,恰恰处于经济社会方方面面交汇的中心,通过及时掌握真实就业状况,进而相应作出针对性的政策部署与调整,可以统领、引领宏观调控各分项任务齐抓共举,齐头并进。
立足当前经济发展基本面,中央提出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内在矛盾与有机统一。调查失业率的发布乃至将其确立为宏观调控重要目标,对于前述纲领性任务的促进作用不容小觑。
首先,促进就业是惠民生的基本要求。这主要体现在若以过程维度来看,任何一个经济体,只有在充分保障就业的前提下,劳动者才能最大限度地分享发展成果、提高生活水平;此外,若以结果维度来看,促进就业本身并不是一项可以独立执行的单行政策,也就是说,为了促进就业,公共部门必须要先行完善社会保障、劳动力培训、再就业工程、失业人员安置等多方面工作,而这些工作,无疑将在更广范围、更大程度上惠及民生。
其次,促进就业是调结构的有力抓手。这主要体现在就业情况并不仅仅是经济总量的果,同时也是经济结构的果。此前中国连续30多年高速发展,城镇就业总量虽然也在持续增长,但其就业弹性却呈持续下降趋势,因此,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就必须从源头上调整导致就业弹性下降的结构性因素,譬如服务业占比过低,再譬如经济增长过多依赖资本投入等等,而这些工作,与中国当下致力推进的产业转型与结构调整方向一致。
第三,促进就业不仅是稳增长的重要目的,同时也是稳增长的基础手段。中国此前高速增长的动力来源,可以被分解为物质资本积累、劳动力数量保障、教育水平提高、劳动力跨部门跨地区转移和生产率改进等因素,而这些因素无不得益于充裕的劳动年龄人口,以及较高的劳动参与率,由此再结合目前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趋势(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更可见充分就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
最后,促进就业需要与之相关的制度体系全面转向就业优先战略,由此带动,包括干部考核制度、财政税收制度、城乡土地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教育医疗制度等在内的几乎所有公共领域,都将在倒逼压力下全面持续深化改革,而这,显然更是调查失业率文章之外最大的文章。 (特约评论员 葛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