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延寿县人民医院给14名患儿注射过期药
过期注射液延寿县人民医院14名患儿被注射过期药 涉事者已被停职
记者从哈市延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17日11时许,一名患儿在延寿县人民医院注射5%葡萄糖注射液时,其陪床家属发现该注射液上标注的有效期为2015年12月19日,随即告知医院护士沙显影。护士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科室主任,同时采取了紧急措施,为正在输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患儿停止输液,并更换了合格注射液。
16日至17日两天,哈市延寿县人民医院儿科共为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目前患儿病情平稳,未出现其他症状和身体不适情况。过期葡萄糖注射液一共有80袋,其中24袋已为14名患儿注射。
据延寿县人民医院介绍,医院门诊药局在2015年年末盘点时,发现有1箱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12201801的葡萄糖注射液将在12月19日过期,将该箱注射液放置在角落里,未及时销毁处理。16日患者取药时,当班人员误将这箱已过期的注射液放到发药窗口发放。
经初步调查,16日至17日两天,共有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24袋,门诊西药局剩余该注射液15袋,护士站尚未发出的该注射液25袋,患儿家属手中还有该注射液16袋。
18日上午,哈医大一院和儿童医院儿科、药剂专家共4人来到延寿县对患儿进行会诊,为输注过过期注射液的患儿进行免费身体检查,并制定了下一步治疗方案。
延寿县人民医院对患者家属作出承诺,输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患儿一直到治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县人民医院承担。还会将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由其委托权威专业机构对过期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质量检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待收到检测报告后,根据检测报告的专家意见,医患双方对赔偿事宜再进行协商解决。延寿县人民医院已对涉事人员立即停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待调查结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