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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2016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开始申报 截止4月29日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6-05-07 16:45:07
  原标题:享受国务院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开始选拔
  4月29日前递交申报材料
  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开始,4月29日之前,可按照程序推荐申报材料。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分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须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
  今年,我市可推荐1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高技能人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指标。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
  推荐工作由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和市级各部门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上报。非公有制单位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推荐上报。各单位推荐人员,在申报前需做出参评承诺并公示,无异议之后方可申报。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和市级各部门人事处在初选基础上将推荐人选材料按排名顺序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议,选拔出我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拟上报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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