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官方倡议:城乡居民按家庭日均口粮保持10天以上存粮
义乌官方发布倡议书:保持10天以上存粮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为增强全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城乡居民储粮水平,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家庭参与的社会化储粮方式,日前,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全体市民发出社会化储粮倡议。
倡议书提出,家庭储粮,有备无患。城乡居民按家庭日均口粮消耗量计算,应保持10天以上存粮。社会储粮,全民参与。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广大市民和粮食企业都要做“社会储粮”的积极参与者。粮食企业严格执行粮食必要库存量制度。各部门、各单位食堂储粮应保持不少于上年度15天日均消耗量库存。爱粮节粮,科学储粮。坚持丰产不忘节约,消费不要浪费,科学做好粮食储备。伙食单位和家庭存放大米等粮食应注意通风防潮、干燥卫生,避免高温、阳光直射,建议以真空包装、低温冷藏等延长保存期限。粮食企业要积极应用推广绿色储粮先进技术装备,减少粮食在收购、储藏、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
倡议书呼吁,进一步增强防患意识、责任意识,人人承担起社会储粮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捍卫粮食安全的神圣责任。(义务商报) 近日,“义乌倡议保持10天以上存粮”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据新黄河客户端最新报道,义乌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此前向全体市民发出社会化储粮倡议,城乡居民按家庭日均口粮消耗量计算,应保持10天以上存粮。义乌市商务局粮食储备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只是一个倡议书,而且是每年的常规工作,周围其他县市区也在做,并非外界所猜测义乌出现什么特殊情况。
什么是社会化储粮?
公开资料显示,社会化储粮方式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家庭参与”。此举通过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引导居民多储粮,督促指导单位食堂增加储粮,严格核定粮食经营企业最低库存等办法,引导社会粮食储备逐渐从“藏粮于库”向“藏粮于市”“藏粮于民”转变。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年,义乌市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就曾发出过《社会化储粮倡议书》,并称“呼吁社会化储粮是一年一度的常规工作,目的是增加全社会应急能力,提升城乡居民储粮水平,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不只是义乌,浙江多地也在推动社会化储粮。
例如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就在倡议书中表示,近年来,平阳县作为粮食主销区,粮食自给率较低,大部分家庭存放粮食越来越少,城乡居民应急能力有所下降。“手中有粮 心中不慌”,社会化储粮作为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已是刻不容缓。全体居民要居安思危,提高忧患意识,让家庭储粮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城镇居民家庭争取存粮10天以上(人均约7斤以上);农户家庭存粮争取成品粮20天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广大市民和粮食企业都要做“社会储粮”积极参与者,以高度责任感参与社会储粮。用粮企业要执行必要库存量制度,伙食单位食堂等争取保持15天以上消费量库存。
《玉环市社会化储粮倡议书》亦提到,玉环是粮食销区,粮食产不足需,粮食市场易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影响发生波动。我们要有忧患意识,让家庭储粮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广大城镇居民家庭争取存粮10天以上(人均约7斤以上);农户家庭存粮争取成品粮20天以上,稻谷等原粮3个月以上。
浙江人多地少,是全国的粮食主销区。2022年5月,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黄建发专题听取粮食物资工作汇报后强调,政府储备是“官储”,社会化储粮是“民储”,要努力构建“官储”与“民储”功能互补、互相促进的粮食储备新格局,实现“藏粮于民”“藏粮于市”“藏粮于企”,真正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储粮意识,逐步提高社会化储粮的水平。市场会有失效失灵的时候,因此要做到有备无患。社会化储粮作用明显,能有效缓解市场供应紧张趋势进而降低社会矛盾风险,提升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同时也一定程度地减轻了政府成本。浙江省6500多万常住人口,按照人均口粮消费原粮0.8斤/天或者成品粮0.56斤/天计算,全省平均增加7天的家庭储备,社会储备规模增加原粮3.66亿斤,相当于中穗库库容的80%,这个意义非常积极、非常重大。
云南也在进一步挖掘储粮潜力,推进“藏粮于民”。
今年7月,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关于增强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倡导藏粮于民的通知》中提出:
藏粮于消费单位。餐饮企业和集中用餐的机关、学校、部队、其他企事业单位食堂具有消费快、轮换快、消费量相对稳定、储粮场地较为充裕等特点,要充分利用消费单位藏粮优势,鼓励每家餐饮单位储存能维持15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口粮,以高度责任感参与社会储粮。
藏粮于种粮大户。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持续推进粮食产后“五代”服务,积极为种粮大户开展收获粮食的烘干、清杂、除尘、杀虫、储存、收购等产后服务工作,减少粮食损耗,提升种粮大户科学储粮能力,鼓励种粮大户就地储备自销粮食。
藏粮于居民家庭。家庭储粮,有备无患,让家庭储粮理念走进千家万户,人人承担起社会储粮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倡导每户城镇居民家庭储存能维持30天以上人均15公斤的成品口粮。持续推广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鼓励支持农村家庭储存能维持45天以上人均22.5公斤的成品口粮和户均100公斤的饲料用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