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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雷波县:男子砍伐3株珙桐被判刑2年缓刑3年

来源:红星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28 22:47:38

      为了烧柴火,四川省雷波县一男子竟然砍掉3株“植物界的大熊猫”珙桐当柴烧,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雷波县西宁镇,地形复杂,森林覆盖面积大,自然条件较好,适合于多种作物和植物的生长。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办理合法采伐手续且明知西宁镇桂花乡东林村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珙桐的情况下,仍持油锯前往该林区砍伐27株树木作为柴火。

      雷波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伐林木罪,砍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树3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破坏了生态环境,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被破坏林地的修复责任。

      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性等,法院于近日依法以陈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于判决生效后根据植被恢复方案造林恢复植被3.3184亩,并支付植被恢复方案的调查设计费8000元,若未按该方案恢复,则追偿植被恢复费用76067元。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

      为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有力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雷波县人民法院聚焦“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目标要求,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在审判中普及法律知识和环境资源保护知识,警示教育存有侥幸心理的林区群众,用心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资源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努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巡回审判现场

      珙桐树,色花奇美,是1000万年前新生代第三纪留下的孑遗植物。在第四纪冰川时期,大部分地区的珙桐相继灭绝,只有在中国南方一些地区幸存下来,成为植物界今天的“活化石”,有“植物界的大熊猫”之称。因其花形酷似展翅飞翔的白鸽被誉为“中国的鸽子树”,又称“鸽子花树”“水梨子”,野生种只生长在包括雷波县在内的中国西南四川省和中部湖北省和周边地区。

陈昭敏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图据法院

 

18株“植物大熊猫”珙桐竟遭砍伐准备当柴烧 两药农被移送起诉 

 

 

      大熊猫国家公园德阳绵竹园区内,大熊猫与被誉为“植物大熊猫”的珙桐共同生活着。然而,四川德阳绵竹市清平镇盐井村两名药农因种植黄连,清理周围挡光的植物时,竟然砍伐了18株珙桐,还准备晒干后当柴烧。

      德阳市警方3月18日通报了该案,两名嫌疑人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被砍伐的珙桐

      大熊猫国家公园德阳绵竹园清平镇海拔1500米的高山上,除了有众多珍稀动物,还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被誉为“植物大熊猫”的珙桐。在这里,珙桐树和中药黄连相生相伴,共同维系着九顶山这一物种繁盛的生态天堂。

      2021年11月3日,绵竹林业部门在监测中发现,清平镇盐井村一山坡上一大片原本林木茂密的地方有植被被砍伐,这让工作人员感到奇怪,因为没有人办理过采伐证。

      通过现场核查,令人震惊的是,此处18株株径分别在12—40cm之间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被砍伐。林业部门立即将该线索移交至绵竹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警方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了调查。

      由于案发地地处德阳绵竹市和绵阳安州区交界处,山区植被茂密,气候湿润,适宜中药材种植,一些药农常在这里种植中药材“黄连”。警方调查发现,被砍伐的18株珙桐分布于付某(男,58岁,绵竹清平人)和黄某(男,52岁,绵阳安州区人)种植黄连的药田周围。

      更进一步的调查发现,2018年起,付某和黄某各自在清平镇盐井村一组附近租地种植黄连。当年10月,付某因为搭建棚屋需要,将1株珙桐砍伐作为棚屋房梁,因为地处深山而侥幸未被发现。2021年6月,付某再次看到药田周围植被珙桐等林木遮挡了阳光,他觉得阻碍了黄连生长,于是雇请黄某一道对自己药田周围的植被进行清理,将7株珙桐和其他近60余株杂树砍伐清除。而黄某在此之后,又单独将自己药田周围的10株珙桐也进行了砍伐。

      砍伐后,两人还准备将珙桐与其他杂树一起晒干后当柴火用。

      到案后,两人在接受警方调查中表示认识珙桐,也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但因地处深山,所以心存侥幸。两人对自己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指认现场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点科普

      珙桐因其花形酷似展翅飞翔的白鸽,被西方植物学家命名为“中国鸽子树”,有象征和平之意。约在100万年前,地球上植被十分丰富,珙桐及其家族曾繁盛一时,但在第四纪冰川侵袭后,珙桐成为在我国中西部偏僻的山区幸存下来的古老孑遗植物之一,故有“植物活化石”和“植物大熊猫”之称。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图据德阳警方

生态环境损害如何“偿还”?砍伐珙桐40株,被判认购碳汇1.5万吨 

 

      珙桐,又名“鸽子花”,有着“植物界的大熊猫”之称,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2019年,四川某索道经营公司为了修建货运索道,雇佣工作人员砍伐了索道线路范围内的40株珙桐树,经相关部门鉴定,其因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的量化价值达到94万余元。

      今年10月,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审理后判决,该索道公司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公司负责人林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其余四名直接责任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

      与此同时,该索道公司还要承担异地、异种环境修复责任,补种小叶桢楠51株,94万余元的损害价值用于购买经核证的林业碳汇,以替代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据了解,这是成铁二院首例判决认购核证林业碳汇案件。
      如此大规模的碳汇认购量,是否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从哪里购买?如何保证合规购买,以确保生态系统得到替代修复?据此,近日,成铁二院向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递交了碳汇司法案件协助函。

▲被砍伐的珙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可通过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来替代

      什么是林业碳汇?了解林业碳汇需要先了解碳汇造林。据悉,碳汇造林是指以增加森林碳汇为主要目的,对造林和林木生长全过程实施碳汇计量和监测的造林、再造林或森林经营管理项目。森林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吸收并固定在植被与土壤当中,从而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称为“汇”。

      林业碳汇是指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并按照相关规则与碳汇交易相结合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以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意见、不同责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准许。

      而本案中,林业碳汇购买量预计将达到近一万五千吨,目前省内经核证的林业碳汇均无足够备案量。为保证该判决公正、公开执行,成铁二院便委托专业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由其协助法院开展后续工作,从而弥补法院专业知识的不足和交易规则的不熟悉。

避免再次转让变现

已购碳汇在法院监督下予以注销

      那么,本案是否符合以认购经核证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本案法官表示,本案中,法院征求了被告单位的意见,被告单位认为,在因客观原因限制无法全部进行直接修复的情况下,该方式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替代履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他们主动预缴了全部森林生态系统损害赔偿金。

      其次,本案中损毁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珙桐系高海拔植物,既无法进行原址补种,也无法全部进行异种、异地修复。根据鉴定机构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法院已责令被告单位采用异种的方式直接补种了部分小叶桢楠。但是,由于本案生态损害赔偿金数额较大,且当地无足够合理范围的补种土地,将全部的损害赔偿金用于实施直接修复,也没有合适的生态修复项目填补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

      为了避免赔偿资金“沉睡”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欠账”,因此法院采取了判决补栽、补种与认购碳汇相结合的方式。

▲庭审现场

      据了解,林业碳汇权益是一种新型森林资源财产权益,购买仅发生在经核证减排量在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登记簿持有主体间流动,因此林业碳汇权益仍有被用于转卖的风险。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减排量,应于交易完成后在国家登记簿中予以注销。即说明在未注销前,仍有被用于抵消碳排放的可能。
      为了防止当事人在认购完成后再次对外转让变现等问题,注销过程应由法院予以见证并监督。因此本案在判决的同时,一并确定“购买的核证林业碳汇在本院监督下予以注销”。

      12月2日,成铁二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一行到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调研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等相关工作,双方就该案的购买、注销等后续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成铁二院向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送交了首份碳汇司法案件协助函。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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