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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行痛经假 不放假职工可举报拒批可被处罚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6-04-26 11: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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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女职工痛经可申请休息1-2天
  女工提供医疗证明可休假1至2天;单位拒批可被处罚;医生称痛经判断主要依靠病人主观自述
  女性工作者痛经时还要坚持上班?继海南、湖北等地之后,安徽省也出台了“痛经假”相关政策。日前,安徽省政府在常务会议上通过的相关文件规定,自今年3月起,女职工可通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用人单位申请“痛经假”。
  记者发现,虽然医院出具此类证明并不难,但多位妇科医生均称难以用指标衡量痛经疼痛程度。亦有企业表示带薪休假对于企业压力过大,企业可能会出于经济考虑而不去雇佣女性职工。
  不放“痛经假”女职工可举报
  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交了关于设立“经期假”的提案,她表示,85%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78.5%的妇女经期没有得到特殊保护。因此她建议,应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患痛经等相关妇女疾病的女性应确保至少休息一天。
  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该规定就女性职工生理期问题作出规定,只要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者痛经不能正常上班申请休息的,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其休息1至2天。
  此前,安徽省采用的是1990年通过并实施的《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其中未对“痛经假”作出强制规定,仅提及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劳动强度劳动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应暂时调作其他工作或给予经期假一至二天,对长久站立、行走劳动的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劳动的女职工,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安徽省政府网此前就该文件释疑称,该文件为解决女职工劳动保护突出问题,其中即包括了女职工经期、孕期、生育期、哺乳期、更年期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特别规定》将此类特别劳动保护措施予以细化,以体现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期的人文关怀。其中还包括,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女职工特殊卫生保护,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等。
  用人单位如违反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违反《特别规定》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多地推“痛经假”,效果待观察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上世纪90年代,“痛经假”就已经有了法律规定。1993年,由原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同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而在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附录中,也明确说明女性经期不可以从事冷水、低温、体力劳动等多项作业。
  安徽也并非首个提及“痛经假”规定的省份。据海南特区报报道,1993年,海南就曾发文规定女职工根据医疗证明可有一到两天“痛经假”。
  2009年,湖北发文规定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而不能正常工作的,经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息。
  2015年,南京市总工会也制定出了《南京市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样本)》,供各企事业单位参考。其中规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可享受经期休假一天,作公假处理,但不得累计使用,单位也不得以经济补贴的办法替代。
  已经实行“痛经假”的地区实行效果如何?据海南特区报2015年报道,“因无强制性,实施情况不乐观。从各地实施情况来看,因为用人单位到底放不放‘痛经假’相关部门只能提出建议,并不是强制要求,所以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 追访
  员工请假有顾虑 痛经轻重难判断
  职工
  支持“痛经假”有顾虑
  去年,广东山西等地也酝酿推行“痛经假”。媒体调查显示,超过两成的广东受访女职工并不打算请假,原因为个人隐私、不愿公开,不想影响工作等。
  “我们平时也能请假,就是工作不能耽误。”安徽一要求匿名的公务员称,此举体现了政策层面的人性关怀,她同时提及,地方民营企业为了逐利可能会有推行难、执行难的情况出现。
  另有安徽银行职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会看情况提请假。“会考虑任务完成情况,完不成任务会有绩效方面惩罚,怕领导会不满意。”
  “我也很期盼能申请‘痛经假’”。北京一出版行业工作人员张晴(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痛经较严重,在月经刚开始来临时疼痛感最强,“疼到昏死过去,浑身出冷汗,吃止痛片都不管用。”
  她表示,在痛经期间企业予以休假是人文关怀的一部分,无法正常上班的时候,她不会因害羞而不敢以此理由提出休假要求。
  企业
  政策落地推行难度较大
  去年,南都曾做过网络调查,七成以上受访者担心企业会刁难休假女性,更有四成左右的人认为实施痛经假后会增加女性找工作的难度。
  安徽一大型民营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她们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对痛经或者经期的女性有更多照顾,只是同事之间会照顾一些,“比如分配的工作量稍微小一些,或者帮忙带饭等。像病假这种,都需要医院开的病假证明,可是痛经这种怎么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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