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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县:老农卖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元,法院驳回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23-06-14 14:47:55

   老农卖不合格芹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法院驳回

  获利14元

  2次罚款合并10万元!
  福州一名老农因为销售不合格芹菜
  领了天价罚单!
  此事引来热议
  近日,闽侯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老人销售芹菜被检出不合格
  2019年9月11日,家住闽侯的陈依伯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
  “老陈,今天的芹菜特别‘水灵’,要不要带一点,你拿去批发市场,保证马上就能出手。”王大姐爽朗地攀谈道。
  最后,陈依伯花了122.5元买下这70斤芹菜。
  随后,拉着70斤芹菜的陈依伯来到某蔬菜批发商行,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将芹菜都卖给了蔬菜批发商行,转手赚了14元。当天,百里之外的某便民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括陈依伯卖给商行的7.5斤芹菜。
  隔天,该超市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批芹菜,经送检,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该批次芹菜检验结论不合格。


  获利14元共计被处罚款10万元
 
  2021年2月8日,陈依伯因涉嫌销售不合格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立案调查。这时,他才知道自己“闯了祸”,一时间慌了神。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采纳了陈依伯的立功表现行为,责令陈依伯改正并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万元。
  一筹莫展的陈依伯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提起诉讼。因其未主动缴纳罚款,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12月19日依法向陈伯催告,督促陈伯及时缴纳罚款5万元并加处罚款5万元。
  经催告,陈依伯无力履行,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等。


  “小过重罚”引发社会关注热议
 
  一时间
  陈依伯卖芹菜赚了14元
  被罚款5万元的事
  也引发街坊邻居的讨论
  “就卖了这一回,罚得也太重了,谁能想到这菜不合格啊。”
  “这芹菜也没有吃坏人,为啥非得要罚啊?”。
  “毒死蜱是一种杀虫剂,具有一定毒性,肯定会影响健康安全,而且已经按照最低标准5万元处罚了”。
 

  法院:处罚畸重,不准予强制执行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陈依伯并非职业菜贩,系首次违法,案涉不合格芹菜货值136.5元,获利仅14元,金额显属较小,其本人并不知晓销售芹菜不合格,且案发后陈依伯能够配合调查,如实说明不合格芹菜来源,积极举报他人无照经营,具有立功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减轻或不予处罚、市场监管局作出“处以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畸重。且在行政程序方面,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2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于2022年4月22日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也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程序亦违法。故对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随后,市场监管局提出复议申请,二审法院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得知结果后的陈依伯也最终松了一口气。这件事告一段落,但对陈依伯来说仍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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