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湖南河北三省试点征收“房东税:最高征20%
房子多的人要哭了?说了很久的房产税没来,这个税却抢先一步来了!
三个省份试点“房东税”
有资料显示,云南、湖南、河北三个省份已经试点征收“房东税”,其中云南试点的税率最高达20%。具体来看:
云南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非住房的,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也就是说,假设个人出租了一套月租金2000元的房子,那么房东每月就需要缴纳200元的个人所得税,一年就是2400元的税。
在云南之前,湖南和河北两省已经试点“房东税”一年多了。
湖南提出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该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河北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至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从字面意思来看,这个税收对有着空置房产的投资客似乎并没有多大影响;但对于想以租养贷的投资客来说,影响就比较大了,这些人的持房成本将大大提高。
对租房市场有何影响?
尽管该税收是向房东征收,但不少网友认为这样可能会转嫁到租户身上。
有网友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如果真这么收的话,房租也会跟着上涨,最后对房东没一点伤害,受伤的可能是租客。
但其实大家并不用过于担心,因为从实际落地来看,很多地方都是雷声大雨点小。
这三个省出示的公告里面,都提到当个人出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将按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其中云南规定的比例是5%,河北和湖南规定的比例都是5%~10%。
以云南为例,按5%核定征收,再乘10%的税率后,2000元的房子,每月只需缴纳10块钱的税,这对很多房东来说都是不痛不痒的。
很多房东可能都没有租赁备案,可能连税都不用交了,所以租房党暂时还不用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