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第十版新冠诊疗方案: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抗原检测阳性为诊断标准,不再“集中隔离”,调整“出院标准”等
来源: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07 19:26:50
中国国家卫健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其重点修订内容包括不再判定“疑似病例”,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调整“出院标准”等。
《方案》对疾病名称进行了调整。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将疾病名称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随着诊断手段的日益丰富和诊断效率的不断提高,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已可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等实现及时、快速、准确诊断。为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效率,更好实现快速收治,《方案》不再判定“疑似病例”。《方案》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检测准确性的不断提高,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且考虑到多数感染者居家治疗,抗原检测操作简便,方便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奥密克戎毒株流行以来,病毒致病力逐渐减弱,疾病特点发生明显变化,大多数感染者症状较轻,发生肺炎的比例大幅降低。《方案》为此对临床分型进行了优化,主要根据感染者病情严重程度,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更加符合临床实际。《方案》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随着“乙类乙管”措施的实施,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为此,《方案》因时因势调整了收治策略。《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治疗方法。将中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将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将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监测指标等加入重症早期预警指标,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进一步优化儿童病例临床表现和救治相关内容。《方案》调整“出院标准”。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诊疗及健康恢复状况等进行综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