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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娟:无症状感染不是疾病,无症状感染者不是病人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2-12-10 16:41:42

   12月8日,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独家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李兰娟。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兰娟。受访者供图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各地防疫政策逐步优化,从传染病的发展规律来说,释放了什么信号?
  李兰娟院士:现在做出调整,是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应该说是非常正确的决定。从传染病发生发展的规律来说,传染病流行起始阶段致病率往往很强,大家对病毒也易感,也容易导致重症感染的发生,新冠疫情初期,严格筛查,严格隔离,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不惜一切代价救治每一名患者,使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人民健康。
  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从原始毒株到德尔塔病毒,再到现在的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率越来越低,这也是符合传染病变化规律的。最近国家出台二十条、提出十条,充分体现了我国高水平的精准科学防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目前,有哪些数据可以直接证明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力和毒力较原始株有明显减弱?
  李兰娟院士:根据国际和国内监测数据证实,与原始株和德尔塔等变异株相比,奥密克戎变异株及其进化分支传播性仍较强,但致病力和毒力相比原始株和德尔塔等变异株明显减弱,传播性仍较强。奥密克戎变异株主要侵犯上呼吸道,其导致住院重症或死亡的病例明显少于之前各种变异株,毒力与致病力显著下降。根据新加坡公布的数据,奥密克戎变异株在新加坡2022年1月-11月流行期间的病死率为0.45‰,远低于2021年6月-2022年1月期间流行德尔塔变异株3.6‰的病死率。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未来我国疫情防控的重点在哪些方面?
  李兰娟院士:未来,无症状感染者不必作为疫情防治的重点,应当主要将防治重心转向“防重症、降死亡”。同时,要加强对新冠重点人群的保护。要继续普及新冠疫苗接种,加强对老年人群和慢性病等免疫功能低下重点人群的保护,保障其基础疾病的治疗。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未来,新冠病毒是否会继续变异?我们应当对病毒的继续变异保持一个怎样的态度?
  李兰娟院士:新冠病毒在未来的自然传播过程中会继续发生变异。像流感病毒一样,新冠病毒变异常常会引起抗原性、传播性、致病性、药物敏感性等生物特性的改变,进而影响当前使用的药物和疫苗的效果。我们还要密切关注病毒变异情况,研究病毒变异与致病力的关系,以及时发现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变异病毒。当前,我国疫苗接种的普及和多个具有抗病毒作用的药物上市,加上国家在各级医疗资源上的投入和充分应对准备,民众不必对将来病毒继续变异而担忧。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感染者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居民应当如何看待,您有哪些建议?
 
  李兰娟院士:现在全球流行的奥密克戎病毒,感染者多为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
  2022年6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指出,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但无相关临床表现者。主要通过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入境人员、风险职业人群、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人群等核酸检测、传染源追踪等途径发现。
  同时,该方案指出,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冠状病毒,人群普遍易感。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
  虽然无症状感染者有传染性,但无症状感染者不是病人,大家无需恐慌。无症状感染在我们传染病学教材中称为“隐性感染”,在大多数病毒性传染病中,无症状感染是最常见的表现,其数量常远远超过显性感染。无症状感染不是疾病,无症状感染后,大多数人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特异性免疫,这对于防止流行扩散有积极意义。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您有哪些建议?普通居民应该如何做好日常的防护?
  李兰娟院士:首先,要了解现在的病毒即使感染也基本都是无症状感染者,所以不要恐慌。平时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合理运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要戴口罩。感染者如果没有症状就无需治疗,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可以对症治疗,症状明显者可到发热门诊诊治。接种新冠疫苗仍是预防重症的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者均应接种疫苗,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接种对象,应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感染后不同风险人群用红黄绿标记 
 
       12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公布《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其中指出,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健康服务。
  详情如下:
  新冠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新冠重点人群健康调查的通知》(国卫明电〔2022〕487号),对老年人(65岁及以上,下同)合并基础性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行调查并分类登记。现就做好已登记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开展健康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
  二、开展分类分级服务
  (一)一级服务。
  1.服务人群。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
  2.服务内容。
  (1)社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
  (2)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3)提供新冠肺炎相关咨询服务。社区(村)通过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等形式,对现行新冠肺炎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
  (二)二级服务。
  1.服务人群。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
  2.服务内容。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
  (1)居家治疗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与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经评估后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3天随访一次,可根据需要加密随访频次,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
  (2)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
  (三)三级服务。
  1.服务人群。
  (1)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
  (2)有紧急医疗需求的重点人群。
  (3)其他有紧急医疗需求的婴幼儿、孕产妇等人群。
  2.服务内容。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
  (1)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经评估后可居家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经评估后不适宜居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协助转诊。
  (2)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也可通过急诊就诊。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联防联控机制牵头负责,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落实。以地市级为单元,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组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上级机构和专业团队,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分工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疗救治,加强对各相关机构开展分类分级服务的培训。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区(村)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相关部门要落实对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健康服务以及必要设备配备的经费保障。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各地要加大供应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可酌情增加。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药师团队为患者提供药品使用的禁忌、配伍、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
  (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进度,2023年3月底前力争覆盖率提高到90%左右。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等;升级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为人口密集的社区或偏远的乡村配备智慧健康驿站。
  二是切实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到基层出诊的制度,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下同)的牵头医院应派出医师下沉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增加适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力度,可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医务人员以及在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或者通过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非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交由其承担。要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
  三是做实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
  (四)落实社区(村)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日常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建立社区(村)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城市以街道、农村以乡镇为单位,配置或更新医疗用车,指导协助转诊。
  (五)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调度。以地市级为单元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乡镇卫生院向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流程和路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专人或专门团队对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点人群服务提供人力、技术、设备等必要的支持。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与村卫生室做好协调联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辖区的重点人群协助购药送药、协助就医转诊等;引导村民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六)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的管理。各地要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本方案制订院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建立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的协作机制,明确转诊流程。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其建立协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为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
  (七)发挥医联体的作用。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加强对其成员单位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运行的技术指导。统筹医联体内人员调配,下派专业力量,指导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日常诊疗工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牵头医院要组建由呼吸科、儿科、重症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科救治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控。
  (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中,壮大医疗服务资源,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编辑 陈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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