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接连发生涉疫谣言,官方回应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2-11-27 16:37:00
重庆接连发生涉疫谣言,官方回应来了
近日,重庆正面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最严峻的考验。可在各方同心战疫时,重庆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涉疫谣言,如“沙坪坝区荔枝园小区核酸检测造假”“重庆北站羊儿客拉人到方舱有补贴”,竟还有一男子冒充警察发表“可以帮忙开具保供工作证”“政府安排你阳就阳”等不实言论。为此,人民日报记者采访重庆市委网信办有关处室负责人:如何界定谣言性质?传播谣言后果?网民怎样避免“造谣”“传谣”?在防控疫情的关键时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我们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1 问:如何界定谣言?答:通常认为,谣言是“歪曲事实的信息”“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在法律语义下,“谣言”的界定范围更窄,边界相对较清晰,将其视为“虚假信息”的同义词,强调“故意生产和传播”,具有“故意捏造”“恶意传播”“未经证实”的语义成分。近期,有人在一些微信群传播“荔枝园核酸检测造假”,经核实,系网民误传后,有人凭空捏造“2名感染者无核酸检测记录”“区人民医院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重庆市委网信办有关处室负责人表示,这是由信息失真演变为网络谣言。网传“羊儿客拉人到方舱医院有补贴”,其实是暂住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的叶某道听途说、博人眼球而编造,称“方舱医院收一人有3500补贴,火车北站有羊儿客在拉人”,在微信群散布后,聊天截图被网民转发,造成恶劣影响。这种故意捏造、恶意传播的传闻,也实属谣言。因此,在日常社会生活中,那些“不是主观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传播具有部分真实性信息的行为”,也可能造成社会危害,应该受到约束。2 问:造谣者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总的来说,可能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一是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络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也作了相关规定。三是民事责任。比如,《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重庆近几次谣言中,造谣“羊儿客拉人到方舱医院有补贴”的叶某已被警方抓获,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3 问:网民怎样避免“造谣”“传谣”?答:首先,要树立强化法治意识。牢记“造谣”“传谣”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要深刻认识到谣言的危害性。有人说,“谣言传递消息,树立或毁坏名声,促发暴动或战争。”在互联网时代,造谣、传谣都很容易,造成的危害往往比传统媒体时代更大,可能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比如,“荔枝园核酸检测造假”谣言使一些市民不相信核酸检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第三,不要随意生产未经核实的信息。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麦克风,但“眼见”并不一定“为实”。我们看到某地发生了一件事,拿出手机拍摄、记录,如果只是局部真相或者虚假现象,就在互联网上传播,可能造成社会危害。第四,谣言止于智者。建议市民朋友看到一条自身无法确认真实性的信息,尤其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不要轻易传播。没有传播,就没有谣言。
关于网传“核酸志愿者被居民发现是混阳”的情况通报近日,网传“核酸志愿者被居民发现是混阳”。经核实,相关信息不属实。11月19日0时,回兴街道金兰路社区高朋花园小区因核酸检测出现阳性人员被划定为高风险区,至23日该小区共检测出阳性人员11例,涉及5个楼栋8个单元。小区物业公司因安保工作力量不足,向社区申请增派人员。11月23日下午,5名保安正式到岗,负责高风险区楼栋的值守,未参与核酸采样工作,期间均按二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1月25日上午,对5名保安做混管核酸检测。下午,区疾控中心反馈高朋花园小区出现7人混阳(分别为聘请的保安5人、物业保安1人、小区居民1人),6名保安立即停止工作,按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被赋红码。期间,小区个别居民误解为“核酸志愿者是混阳”在网上传播。在此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确有沟通解释不够之处。感谢大家对街道防疫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回兴街道办事处2022年11月27日
人民网重庆(刘新吾、刘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