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元月5日至6日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工作
来源:咸阳交警 发布时间:2016-04-01 23:05:45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发布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Ⅱ级响应公告》,元月5日至6日,市区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一般,污染物累积效应继续加强,未来几天,AQI指数可能超过300以上,出现严重污染天气的可能性较大。为确保市区空气质量改善,咸阳交警将实施重污染天气市区机动车限行工作。安全文明出行!1、限行时间:2016年元月5日7:30—20:00;元月6日7:30—20:00。2、限行区域:空气极重污染日机动车限行范围为东风路——扶苏路(含东风路及扶苏路)、彩虹二路以东(含彩虹二路)、世纪大道以北(含世纪大道)、文林路以南(含文林路)。3、限行车辆: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以及进入我市过境的货运机动车。4、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