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两个省级项目违法占用黑土耕地近两万亩
1月9日,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4个典型案例。
其中,2021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黑龙江发现,绥化市存在大量“未批先建”违法占用黑土耕地问题,多项重点保护措施推进滞后,黑土地保护任务落实不到位。
黑土地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壤,在全球只有四大分布区,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黑龙江省绥化市黑土资源丰富,是中国黑土地的重要分布区。督察组指出,绥化市缺乏对黑土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认识,且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明显缺失。
两个省级项目违法占用黑土耕地近两万亩
此次督察发现,绥化市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到位,“未批先建”占用黑土耕地问题突出,2018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占用黑土耕地违法案件124起,大量黑土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遭到破坏。
不仅如此,当地政府还要求相关部门为占用黑土耕地的省级项目“开绿灯”。
2019年以来,绥化市强力推动两个省级交通建设项目,在未实施农用地征收、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和项目开工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地方明知手续不全,甚至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卸下怕追责的思想包袱”“从工作大局出发宽松执法”。
督察人员发现,截至目前,两个项目的路基、桥梁工程已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分别完成70%和80%。两个建设项目在施工中,实际违法占用黑土耕地1814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923亩。在项目实施中,也未按要求将剥离的表土用于土地复垦和改良治理。
2021年12月16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绥化市在建的交通项目非法侵占大量黑土耕地。
地方政府不作为,侵蚀沟治理任务仅完成五分之一
除了违法占用黑土耕地,督察组还发现,绥化市在完成治理侵蚀沟任务时明显滞后,造成大量黑土耕地自然损毁。
侵蚀沟是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的典型表现形式,直接导致黑土地数量减少、土层变薄。绥化市地处黑龙江省中部漫川漫岗区,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明确的侵蚀沟治理重点区域,全市有1.4万余条侵蚀沟,沟壑总面积达128.9平方公里,自然损毁黑土耕地十余万亩。
督察发现,绥化市推动侵蚀沟治理缺乏主动作为,“等靠要”思想严重;没有形成综合治理的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自为战、缺乏统筹。
根据《黑龙江省侵蚀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绥化市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1152条侵蚀沟治理任务,实际仅完成256条。该市庆安县应完成128条侵蚀沟治理任务,实际一条都未完成,明显不作为。
督察人员在现场看到,庆安县民旺治理项目区侵蚀沟密布,大片耕地千沟百壑;海伦市共合镇多条侵蚀沟近年来仍在快速扩大。
2021年12月19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海伦市共合镇拥军村侵蚀沟损毁黑土耕地
有关部门有法不依,致180万立方米黑土资源未得到再利用
为保护耕作层表土资源,《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和《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明确要求,对非农业建设项目所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应进行剥离,剥离的土壤主要用于土地复垦和改良治理。
此次督察发现,绥化市2017年以来实施的426个已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中,仅有5个项目编制表土剥离方案并实施剥离,多达1.3万余亩耕地被直接占用,超过180万立方米的黑土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再利用。
督察组认为,绥化市有关部门对以上问题监管缺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2021年12月20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绥化市龙王大豆食品产业园项目正在建设,实施中未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
督察组指出,绥化市缺乏对黑土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推动建设项目违法占用黑土耕地,落实黑土地保护相关措施敷衍应对、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工作落实动作迟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监管明显缺失。对此,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采写:南都记者 宋凌燕
图片来源: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