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多家外国企业和加工渔船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1-09-09 18:02:20
因在进口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缅甸的多家企业及俄罗斯1艘加工渔船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详情如下: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1批次冻墨吉对虾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批次冻带鱼的5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1批次冻鱿鱼的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UD. PIALA(注册编号为CR 174-32)、PT. KARYA MINA PUTRA(注册编号为CR 554-14)和PT. SANJAYA INTERNASIONAL FISHERY(注册编号为CR 513-1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沙丁鱼的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Orb Exim Corporation (Pvt). LTD(注册编号为T-594/07)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因从进口自缅甸1批次冻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缅甸水产品生产企业Ocean World Coldstore(注册编号为YGN/132/OW/DOF)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因从进口自俄罗斯1批次冻狭鳕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生产企业Polluks JSC “Okeanrybflot”(注册编号为CH-16F)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