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郭美美等13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提起公诉
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铁检院”)依法对郭某某等13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集中公诉。
经审查:2020年9月起,周某某将生产商曾某某等人生产的减肥糖批发给下级销售代理赵某、李某等人,赵某等人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至全国各地。2021年1月,赵某发展郭某某为销售,郭某某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广告,销售减肥糖。该系列案中的减肥糖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从检察机关获悉,郭某某系郭美美。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食用者会产生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西布曲明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非法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糖依法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法分子抓住部分爱美人士想迅速瘦身的心理特点,大肆生产、销售掺有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咖啡、糖果等减肥产品。
这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产品制作成本低廉,一颗减肥糖成本不过几毛钱,几经转手、层层包装后便可以各种高端减肥产品的形式出现,一颗卖到几十元。在成百倍的高利润诱惑下,不少人铤而走险,通过发展下线代理、零售等方式在网络渠道销售。
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上海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结合集中管辖食药案件特点成立食药专业化办案团队,专司食药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综合治理等工作,这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集中管辖食药案件基层专业化办案团队。
自集中管辖以来,上海铁检院食药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办理此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件90件122人,其中韩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减肥咖啡案入选最高检联合有关部门发布的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在办案的同时,办案团队主动加强研究,促进此类案件证据规格的统一,形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证据指引,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协同联动,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同类案件精准有效打击;并及时分析此类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件特点、案发原因,针对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此类有毒、有害减肥产品的情况,积极开展综合治理,通过向网络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等方式,助力网络平台防控模型升级,推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与犯罪预防宣传,守护网络食品安全。 2021年3月11日,上海浦东警方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案件,抓获生产人员曾某某(女,26岁),销售人员周某某(女,26岁)、郭某某(女,30岁)等32名犯罪嫌疑人。现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媒体报道,警方通报提及的30岁女子郭某某就是2019年7月13日刑满释放的郭美美。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1年6月,郭美美曾在微博上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而受关注。
2014年7月,郭美美因涉嫌参与网络赌球被北京警方抓获,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2014年8月,郭美美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9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郭美美、赵晓来涉嫌开设赌场案。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满释放。
刚刑满释放一年多又“进去”了? 郭美美在直播间卖含违禁成分减肥食品被刑拘
今年3月,刚刑满释放一年多的郭美美又“进去”了。这次,她因为在直播间和微信里销售添加违禁成分“西布曲明”的减肥类食品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一起被刑拘的还有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32名犯罪嫌疑人。
该案不仅让郭美美又“秀”了一把,也让“西布曲明”这种已经被禁十年有余的减肥药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虽说被禁十年,其实“西布曲明”一直伴随着减肥这一话题活跃在互联网上,被包装成减肥糖果、减肥花茶、减肥可乐、减肥咖啡、植物果蔬纤维片、果蔬粉等各种减肥产品、轮番登场,让人目不暇接。
仅这两年,记者随便搜索便能查到多起涉及生产、销售添加违禁“西布曲明”减肥产品的案例,且销量和销售额都非常巨大。
图为:警方查获的“减肥咖啡”
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曾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其中,犯罪嫌疑人韩某某、洪某某在“减肥咖啡”中掺入“西布曲明”在网上大规模销售,销售量高达百万余件,销售金额达800余万元,危害众多消费者身心健康。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韩某某、洪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1000万元;判处洪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700万元。
2020年,丽水中院也公布了该院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添加“西布曲明”自制减肥药的案例。该案例中,被告人将“西布曲明”包装成减肥胶囊、果蔬酵素粉等产品,通过网络推广销售,不仅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及罚金,其中两名被告人还需支付公益诉讼赔偿1300余万元。
图为:“减肥糖果”中的一种
同样是2020年,浙江警方也处置了一起销售添加“西布曲明”减肥类食品的案件。在该案中,含“西布曲明”的减肥药被伪装成了“减肥糖果”。这种“糖果”外包装无名称、无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批号,甚至连“西布曲明”添加量也是犯罪嫌疑人凭感觉手工添加。到案发时,“减肥糖果”已通过网络平台以直播带货方式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数额巨大。专案组在浙江、安徽、河南、云南4省7地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现场查获用于生产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的原材料2吨、成品10万余片,涉案金额超亿元。
此外,2018年,浙江警方查扣含西布曲明饮品80多箱,涉案金额超千万元;2019年,内蒙古警方查扣含西布曲明的生产原料及减肥咖啡7.06吨,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诸如此类的案件,还有很多。
图为:央视截屏
通过以上案例不难发现,这些非法减肥产品均通过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淘宝店铺等网络渠道进行销售。有些不法商贩甚至在家中靠一部手机、一部电脑就能开张运营网店,进货、发货都通过网络联系、快递实施,全程和消费者不见面,即使有群众举报,执法者单靠电话、网址等线索也难以找到人,为查处造成很大难度。
这些减肥产品成本相当低廉,通过“网红”主播“包装”后,就可以高价进行售卖,有时甚至供不应求。而微商、直播等销售方式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等特点,更是为不法商家“浑水摸鱼”创造了便利,也难怪其被禁10年有余仍“死而不僵”。
图为:此前另一起案件中长沙警方查获的减肥药品
郭美美这次所涉案件也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参照以往案例,如若被证实其明知所售减肥食品中掺有“西布曲明”仍对外销售,她的行为将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由于其距上次刑满释放不到两年,属累犯,或将面临重判。
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名词解释: “西布曲明”是什么?
“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具有兴奋、抑食等作用,曾经是制作减肥药的重要原料,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但是,“西布曲明”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心律失常、心脏停搏和心肌梗死。将这种副作用危害严重的药物用来减肥,明显弊大于利。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10年就已经宣布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温馨提示:出现这些症状请注意
消费者在购买减肥产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甄别产品质量。
如果服用网购减肥药后同时出现口干、尿频、心跳过速、持续性体温较高、频繁失眠、口臭、便秘、头痛、头晕、精神恍惚中的多数不良反应,那么很可能是其中添加了“西布曲明”成分,应马上停药,如果已经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