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从巴基斯坦进口水产品包装检出阳性,对巴3家企业采取措施
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1-06-23 16:16:54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沙尖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墨鱼的1个内包装和1个外包装样本以及1批次冻金线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Maxima International(注册编号为T-360/2002)、M/s. Tri Star Seafood(注册编号为T-362/2014)和M/s. Ocean Gold Seafood(注册编号为T-435/04)的进口申报1周。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金线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和1批次冻章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6月26日起继续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Tri Star Seafood(注册编号为T-362/2014)的进口申报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