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社会镜像      中产平台  
 
法治热点  反贪防腐
依法治假  见义勇为
创业就业 薪酬社保 消费住房
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 医药安全
婚姻家庭 教育文化 养老休闲
统计分析 法规政策 财金 行业地方
能源矿产 进出口  三农 土地海洋
科 技  国 企  民企 企业家富豪榜
股 票
彩 票
收 藏
你的位置:  您的位置:首 页民生环境保护

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新增海水淡化125万吨/日以上

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1-06-03 17:54:45

   为促进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沿海地区水资源安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20万吨/日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着力推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沿海缺水地区要将海水淡化水作为生活补充水源、市政新增供水及重要应急备用水源,逐年提高海水淡化水在水资源中的配置比例,建设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和示范工程。鼓励沿海地区工业园区和高耗水产业优先利用海水,建设海水淡化利用示范工业园区。在海岛保护性开发基础上,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海岛海水淡化设施,鼓励远洋渔船、海洋平台加装易维护海水淡化装置。推广使用膜分离、能量回收等海水淡化技术,促进浓盐废水处理利用和污水资源化利用、苦咸水综合利用等。
  同时,还将完善海水淡化政策标准体系,明确浓盐水处置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浓盐水可采取混合稀释、加速扩散等方式处置后排海。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海水淡化利用领域国家、地方、行业、团体相关标准制修订。强化激励措施,落实用电、税收、信贷、价格等方面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资金对海水淡化产业发展予以适当支持。
  《行动计划》要求,海水淡化产业发展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加强综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沿海地区省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市县政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序,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积极开展与国际先进科研机构、企业等多元化合作,同时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基础知识,提高公众认可度,为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友情链接:人民网  新华网  法治网   澎湃新闻  中国新闻  新京报  每日经济新闻  搜狐  国家卫健委  北青网

版权所有@中实弘扬(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1

电话:(029)88866888转6388   E-mail:sx_szlef@163.com

公安备案号:京公网安备 110106006042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 18003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