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版学位证书下月正式启用 不再用国徽图案
于学生求职、出国等证明之用,新版学位证书采用竖版A4大小,便于携带和复印。
证书封套正面的标题字统一为“学位证书”四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封套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打开封套,左页上提取清华日晷及“行胜于言”的校风作为装饰图案,与封面校徽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相呼应。其中,封三四个角贴的设计灵感源于中国传统建筑的雀替,其形状取自清华园内石桥桥墩的建筑纹饰,内嵌校花紫荆花图案。
新版学位证书带来哪些便利?
“清华版”更有利于国际合作
与“国家版”学位证书相比,“清华版”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国徽图案,改为清华大学校徽图案,证书正文中由现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授予学位改为“依据《清华大学章程》”授予学位,体现了清华特色和清华标准。这是《学位条例》自1981年实施以来,高校首次自行印制学位证书。
此外,与“国家版”学位证书相比,“清华版”学位证书更有利于国际合作,促进学生国际化培养。以往清华大学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学位项目,都会遇到双方共授学位的难题。由于清华只能使用“国家版”学位证书,上面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而没有清华校徽,而国外高校通常使用本校的学位证书,共授学位的时候二者很难兼容。清华自主设计学位证书之后,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
据悉,“清华版”学位证书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2016年1月13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将审议学位。届时,获得学位的千余名研究生将成为首批获得“清华版”学位证书的清华毕业生。
新闻背景
明年起学位证自行设计印制
2015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办法》同时规定,学位证书不得使用国徽标识,并且应包含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彩色照片、学科和专业名称、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和校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