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市:多位村民露天焚烧秸秆被查处
近日,渭南多人因焚烧秸秆被处分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别再以身试“罚”
12月20日,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县分局按照渭南市督查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露天焚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到官池镇洛河南坝时发现3处焚烧枯草树枝的现象。
分局立即联系公安、镇办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公安部门民警当场对焚烧枯草树枝的3名嫌疑人进行传唤,并对现场进行指认,确认其违法行为后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该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当地派出所已对当事人焚烧秸秆的行为作出2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关政策的宣传,以及对大气造成的危害进行普法指导。 随后,根据此案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震慑力,对再次发现的焚烧秸秆、枯枝等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曝光一处,严厉打击焚烧秸秆枯枝现象,确保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12月19日,华阴市发现一处露天焚烧枯枝违法事件。对此,华阴市立即组织公安、生态环境、纪委监委、电视台及镇办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公安民警将焚烧当事人邓某传唤至现场进行了指认,其在整理田间枯枝后,私自将枯枝进行焚烧。随后,公安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给予500元的行政处罚。邓某对此次违法行为非常后悔,接受处理,并表示今后绝不再犯。
(来源:大荔环保、华阴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