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山县:9岁姐姐带着弟弟上视频寻母
9岁姐姐带着弟弟视频寻母,家暴离婚难逼受害女性“抛儿弃女”
“妈妈,今年一直联系不到你……前几天,弟弟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去看你,你为什么不见他,妈妈,别的小孩都有妈妈在身边,你是不是不要我们了?”最近几天,一段“姐弟寻母”的短视频,在四川南充网友的朋友圈刷屏。
发布视频的营山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视频是网友通过我们抖音账号的后台传给我们,希望我们能帮两个孩子找到母亲。”留言里,一位自称是两位姐弟舅妈的网友称,孩子的母亲之所以不愿回去,是因为遭遇了家庭暴力,“打人,家庭暴力……一次一次的给机会,死不悔改,已经起诉过一次了。”这对姐弟的外公也佐证了该说法,称女婿刘某曾多次动手打女儿,女儿去年还曾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未获准。
视频中,看起来八九岁的姐姐带着她的弟弟,手持印着母亲头像和地址的纸张,让人看到了年幼的孩童对母爱的渴求。但公众更应该看到,“抛儿弃女”故事背后,恐怕隐藏着更为冰冷的女性悲剧。
这不禁让人想起,被前夫家暴、焚毁、经历13天离世煎熬的网红拉姆。在腾讯谷雨实验室的报道中,“拉姆的前夫愤怒而疯狂,他拿着菜刀架在小儿子脖子上,‘不复婚我就杀了他!’带着两个孩子去了河边,威胁拉姆,不复婚就带着孩子一起跳河。”拉姆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遭遇家暴,结果却是民警认为这属于家庭纠纷。
警方的认定是很多公权力机关对待夫妻矛盾的标准认知,而这种认知又切实影响到女性的利益。寻母事件当中,当事人也曾去法院起诉过离婚,但是依靠法律渠道并没有获得任何改善,法院并没有准许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应该调解优先,这使得法院系统对于判离十分保守。 期望通过离婚,脱离目前围城生活,冗长的诉讼程序,会让女性望而却步,即便下定决心提交到法院,得到离婚判决的也是难上加难。
目前司法实践当中,对于夫妻离婚以感情破裂为要件,但是如何证明感情破裂则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自由心证。民间有着所谓的“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说法,拥有判决权限的法官更是慎重,因此实践当中出现以起诉次数来判定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平均下来,当事人诉讼普遍超过三次,法官才会考虑判决离婚。而离婚案件中,同一人提起的离婚诉讼间隔需要6个月,也就是说,通过诉讼离婚,间隔时间加上审判时间,最长可能超过两年半才能获得离婚判决。
对于深陷家暴当中的女性而言,一天都不可忍受,更何况两年半的时间。此路不通,唯有离家出走以求自救。对当事人而言,似乎除了一走了之,再找寻不到解药,与其说她们是不负责任的母亲,还不如说她们是绝望的家暴受害者。
此前江西上饶42岁男子揭某也曾利用孩子在网上发布视频寻妻,说自己的妻子吴某,从年初失联至今已9个多月,留下他和4个孩子。但被扒出吴某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系未成年,后来吴某被找到,但表示要离婚。
因此,这些离家出走的妻子们,不是不喜欢自己的孩子,而是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而这些丈夫们却利用孩子拍摄寻妻视频,借助舆论的压力来逼迫妻子现身。看不到爱与尊重,而是心机。
可以说,这些逃离家庭的女性,隐藏得越深,越能猜测家暴的恶劣,出走越决绝,越能映射婚姻的不幸。一边是自己无法放弃的抚养义务,一边是自己无法忍受的婚姻围城,这不仅是法律和现实的矛盾,更是母与己的冲突。孩子们真正需要呼唤的不是自己受伤害的母亲,而是需要呼唤一个尊重女性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