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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宁都县:百亩基本农田被占种脐橙 相关部门称要彻底整改

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01 11:43:43

   占用基本农田种脐橙,违法行为已被查清。面对记者采访,宁都县相关部门发函给报社:已着手处理,进行彻底整改,但——4个多月过去了,整改却还在纸上。

 
 
记者回访发现脐橙苗没有被清除。
 
  4个多月前,记者接到反映,宁都县梅江镇罗江村100多亩基本农田被占用,用来种植脐橙。记者到现场调查采访后,发现情况基本属实。得知记者采访,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和梅江镇政府分别以发函的形式向报社反馈称,已着手处理,进行彻底整改。
  然而,8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发现,农田里种的还是脐橙,和4个多月前记者见到的场景毫无改变,只是脐橙树长得更高了。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和梅江镇政府发的函,成为一纸空文,仅是他们应付媒体监督所采取的一种“公关”手段而已。


  农田被流转种脐橙
 
  4月13日,记者接到相关线索后,来到罗江村采访。在村外约2公里处,看到一大片地里栽满了脐橙树苗,遗留的稻茬清晰可见。正在忙碌的村民告诉记者,这些耕地被村里人流转过来种脐橙,他们是被请来打理的。
  对于这片种植脐橙的土地,罗江村党支部书记曾秋生的解释是,这是村里的撂荒地,经过村里统一流转,由村民承包,用来种植脐橙。
  记者追问这些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时,曾秋生说,这些土地并不是基本农田,为一般农田。他还称,一般农田种植脐橙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梅江镇政府了解情况。镇里相关负责人表示,他知道罗江村流转土地种植脐橙的情况,但对于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还需要去了解。
  而宁都县自然资源局梅江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并没有接到相关举报,对于种植脐橙的土地是否是基本农田,需要去局里查档案。
  基本农田能否种植脐橙?宁都县果茶局曾姓副局长表示“肯定不能种”。他还称,大面积种植果树也需要办理相关手续,100亩以上要县里审批,100亩以下由乡镇审批。罗江村的脐橙园在梅江镇办了相关手续,到果茶局调配了脐橙树苗。


  占用基本农田情况属实
 
  不过,在记者第二天的采访中,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很快就搞清楚了。
  4月14日,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邓文生向记者介绍,当天一大早,局里就派出工作人员到罗江村,很快就查明了情况。
  邓文生给记者出示了一份调查情况说明和一份发给梅江镇政府的函,上面显示:罗江村委会将60亩撂荒耕地流转给村民魏某,同时魏某又流转了其他村民的56亩土地,加上沟渠总共146亩,均为基本农田。这些基本农田陆续种植了脐橙,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邓文生说,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已要求梅江镇依法履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对魏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宁都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谢姓大队长表示,他们将与自然资源部门一起对此事进行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将要求责任人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并依法处以罚金。


  “整改”仅在纸上
 
  在记者采访结束后,4月18日,宁都县自然资源局给本报发函称:截至目前,梅江镇已着手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该局将继续跟踪问效。今后该局将举一反三,督促全县各乡镇切实履行农田保护管理责任,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同日,梅江镇政府也给本报发函称,一是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查清所占用的农田位置及面积;二是对占用农田栽种脐橙行为,进行彻底整改,把脐橙树苗清除或者移栽。
  然而,4个多月后,8月26日,记者再次来到罗江村时,发现“整改”只是在纸上,地里却没有任何变化。之前说要将脐橙树苗清除或者移栽,如今脐橙树苗却仍在农田里“茁壮成长”。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和梅江镇政府当初给本报的发函之举,怎么看都像应付媒体监督的“缓兵之计”。


  记者手记
  执法岂能“纸上谈兵”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的保护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仅要防止“耕地非农化”,还要防范“耕地非粮化”。18亿亩耕地红线是保持我国耕地总量底线的刚性约束,也是保证我国粮食生产安全的底线,任何人、任何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限制。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罗江村村干部始终觉得很“委屈”:流转土地种脐橙,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一片“好心”怎么就不行了呢?显然,这种“委屈”只是看到了局部利益,是不懂法的体现。
  然而,让记者没想到的是,对于这起土地违法行为,最清楚法律规定的宁都县相关职能部门,却也“糊涂”起来,国家的法律在他们眼里竟也成了摆设。
  基本农田被用来种植脐橙的违法事实,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很快就调查清楚了,梅江镇也表态要“立行立改”。面对媒体监督,还很“正式”地发函反馈情况。
  但与他们应对媒体的“内行”表现相比,他们的本职工作却很“外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只是“纸上谈兵”了事。对一起明显的土地违法行为,当地土地行政执法部门,缘何熟视无睹,不依法作为,甚至应付媒体监督,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长期以来,中央和省里对于一些地方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都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厉查处。对于宁都县相关职能部门来说,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当属责无旁贷。
  希望宁都县相关职能部门能真正立行立改,将这种责无旁贷立即从纸上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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