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威县经开区润敏生物公司非法生产农药 倾倒强酸废液3414.5吨
顶风作案!河北一企业倾倒强酸废液3414.5吨,生态环境部:已挂牌督办
在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之下,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情况虽大有好转,但仍未彻底禁绝。
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新闻发布会,近期备受关注的河北一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有媒体报道,河北邢台市威县经济开发区的润敏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农药,在一年多时间里将3414.5吨强酸废液倾倒于当地7个县(区)13处地点。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生态环境部做了哪些工作?今后生态环境部将如何进一步采取措施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的行为?
每经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刘友宾对此回应表示,5月27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公安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展开调查。目前,生态环境部已联合公安部,对该案实施挂牌督办。
多部门开展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动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等多部门对危险废物违法倾倒的环境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但即便如此,仍有企业在顶风作案。
今年3月下旬,邢台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当地村庄周边倾倒不明液体。专案组于3月30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吕某飞、王某飞抓获,并在吕某飞的半挂货车和小型厢式货车上查获未倾倒的废液共31吨。最终锁定污染源为位于邢台市威县经济开发区的润敏生物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当地有关部门对废液进行鉴定发现,液体主要成分为亚磷酸和二乙胺,属于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废液会对土壤和水造成严重污染,后续处置代价非常高昂。
位于邢台县太子井乡西太子井村的倾倒点,地处邢台市城区地下水二级水源保护地范围内,倾倒面积约800平方米,倾倒量约24吨。
记者5月底在这里看到,倾倒点紧邻邢汾高速,高速外坡地往下可清晰看到废液流过的黑色印记,下方干涸的河道内仍残存不少废液痕迹。村民告诉记者,那几天气味特别呛,附近的草都被烧死了。
视频来源:新华视点
经查,企业实际控制人李某承指使总经理刘某,将废液以每吨230元的价格交由吕某飞处理。自2019年3月29日至案发,吕某飞组织多人,在邢台县、南和、隆尧、任县及桥东、桥西、开发区等邢台市7个县(区)的13个地点,非法倾倒废液共计230车、3414.5吨。
对此,刘友宾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生态环境部已联合公安部,对邢台市污染环境案实施挂牌督办。下一步还将联合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农药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倾倒案件频发的重点地区和涉危险废物的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动,严惩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前5月固废进口量同比减少45.3%
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固体废物进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刘友宾指出,禁止洋垃圾进口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
自2017年以来,相关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大幅度下降。2020年1~5月,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为322.6万吨,同比减少45.3%。
近期我国固废进口数量大幅下降(单位:万吨)
下半年,生态环境部将延续上半年审批模式,按既定计划进一步削减包括废金属在内的固体废物进口数量;自2021年起,我国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受理和审批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申请。
同时,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四条指出,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海关发现进口货物疑似固体废物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属性鉴别,并根据鉴别结论依法管理。
对此,刘友宾强调,今年是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收官之年。新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自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对疑似固体废物的进口货物开展属性鉴别、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退运和处置等法律要求,并且大幅提高了违法处罚力度,为进一步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改革战略定力,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大幅度削减固体废物进口数量,确保到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