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男子食用河豚中毒休克 为其烹煮食材的渔民获刑1年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12 11:51:52
男子吃河豚中毒成植物人 厨师直接被判刑一年
河豚,其肉味鲜美,但处理不当或误食,轻者中毒,重者丧命。上海一名渔夫季某某就因烹饪河豚鱼给他人食用,惹来牢狱之灾。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季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
2019年12月23日,被告人季某某在明知河豚鱼有毒,食用后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情况下,轻信能够避免,将河豚鱼加工烹饪后给被害人高某某等人食用,致高某某在食用河豚鱼后出现中毒症状,被告人季某某在知悉高某某出现中毒症状后及时将高某某送至医院救治。
高某某中毒后休克,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高某某因河豚毒素中毒,损伤程度已达休克(中度)以上,构成重伤二级。
庭审中,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蔡友琼作为检察机关申请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对我国养殖河豚鱼的相关规定及食用河豚鱼的危害进行说明。
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季某某有期徒刑1年。
该案承办法官陈丰在庭审后表示:“河豚鱼具有较强的毒性,烹饪食用可能面临生命威胁。本案中,被告人明知食用河豚鱼的危险,轻信自己烹饪河豚鱼的手艺,导致被害人中毒休克,已经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广大群众要清醒认识食用河豚鱼的危害,以本案为鉴,切莫心存侥幸,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