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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进贤县中医院:50岁女士输液死亡 家属发现药瓶姓名有误

来源:进贤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4-29 13:47:55

  江西女子输液死亡,家属发现药瓶姓名有误,卫健委调查

  江西进贤县50岁女子陈艳某在进贤县中医院输液后死亡。家属发现,给陈艳某输液的吊瓶上,写的却是“李艳某”的名字。医院回应称,患者李艳某并未在事发当天到医院就诊过。进贤县卫健委表示,已接到反映正在调查。
 
  1月26日,50岁女子陈艳某胸闷在进贤县中医院就医。陈艳某儿子称,针打下去后他爸爸去倒杯开水,去的时候妈妈还好好的,但是倒水回来后,发现妈妈脸色发紫,就赶紧叫医生,医生说这个人没有了。
 
  家属发现给陈艳某的输液瓶上写的是“李艳某”,“药瓶上的名字不是我妈妈的。”陈艳某儿子说。
 
  进贤县中医院医务科黄主任表示,李艳某的记录是医院妇产科,孕40周、孕41周,而且是2016年和2019年7月份的。
 
  进贤县卫健委信访接待工作人员称,已经上报领导,交给专门的人去负责此事。
 
据江西南昌市进贤县官方微博@南昌进贤发布 通报,针对患者陈某某在县中医院住院死亡引起的医疗纠纷,进贤县卫健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情经过

患者陈某某,女,于2020年1月26日04:34在进贤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于6时许死亡。患者家属以输液瓶上的名字是“李某某”而非“陈某某”,对院方护士操作提出了质疑。当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医患双方同意待疫情缓解之后再进行协商。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当班护士吴某在患者输液瓶上手写的床位号、药品名称、药品规格,均与医嘱、处方一致。但该护士未遵守护理操作规范对患者姓名进行核对,在输液瓶上误将患者名字陈某某手写成李某某。经核查,当时县中医院该病区只有陈某某一人输液,并无叫李某某的患者。

事情发生之后,本着对家属负责和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进贤县中医院多次与患者家属沟通协商,目前双方已达成谅解。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我委责成县中医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深刻汲取教训,落实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良好的就医环境。

进贤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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