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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来源:央视新闻  发布时间:2020-02-06 11:25:36

   南京市深夜刚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小区管理的通告》: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全面加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小区管理八条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小区封闭式管理。 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对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小区人员进出一律测温。
  二、严格小区往来车辆人员核查登记。 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三、关注重点地区重点人员。 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范围同上)行程史的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居住在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来宁人员,有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人员,必须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硬管控,明确管控责任人。小区一旦发生确诊病例情况,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及时采取局部封闭措施,确保疫情不蔓延、不扩散。
  四、督促及时就医就诊。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确保第一时间得到诊断治疗。
  五、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 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六、严控公共场所。 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七、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此通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村及各单位。
 

  注:因近期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较多,拟对所有以市政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通告统一编号。截至目前,已发布5则通告,具体目录如下:
 
 

序号

日期

名称

1

1月23日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2

1月24日

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第2号)

3

1月25日

关于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有关措施的通告(第3号)

4

1月26日

关于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第4号)

5

2月2日

关于加强近期全市交通管理和组织的通告(第5号)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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